Re: [新闻] 抓到了!李义祥今年2月早被判关半年 高

楼主: iamdodolo (.........)   2021-04-07 23:57:59
※ 引述《tenshouw (tenshouw)》之铭言:
: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铭言:
(恕删)
上一篇讲了最有利标
这篇讲讲停权吧
这个...
也是一个很讨厌的东西
说来话长(虽然打这种实务的东西 会看的没几个)
停权规定
主要在政府采购法第101条第1项1-15款
看起来是机关对付不良厂商的好武器
但是这武器
也被阉割的不能在阉割了
在旧法时代
101条的要件是有这些情形
然后机关通知厂商停权 并附上教示条款
厂商在一段期间内要提出异议 84条参照
如果机关任为异议无理由
就可以上政府采购网把厂商停权
停权效力旧法时代是1年或3年

如果厂商还是不爽
可以
缴3万元去采购申诉审议委员会提出申诉
如果申诉有理由
就拿下停权公告
如果申诉无理由
就打行政诉讼去了

这边有一个有趣的问题
依据101条 基本上异议未提出或是异议无理由
基本上就要停权了
但是常常发生
异议完之后停权
厂商跑去申诉或是行政诉讼救济
但是等到申诉有理由或是行政诉讼胜诉之后
停权时间早就都停完了
厂商就很可怜的洗刷了自己的清白
但是还是被停了权
这是另外一回事
回到本文
之前为什么说这个好用的武器被阉割了呢?
就要从修法后开始说了
新修正的101条弄了一个有趣的制度出来
1.通知101之前要先给厂商陈述机会
2.要成立采购工作及审查小组去审查厂商陈述是否有理由
挖 对于厂商的权利保护是多么的周到
但是这个就是玩死机关跟承办人了
旧法时代
通知只要101条条件成就
完成相关程序(如细则111)之后
就可以通知停权了
然后等厂商来异议
基本上异议处理结果只要把通知的内容抄一抄
就可以直接异议无理由停权了
基本上来说 这个行政程序的速度不会太慢
之后要不要申诉就是厂商的权利了
新法时代的问题如下:
A.停权程序过于繁琐
但是现在改成这样
现在变成说
我要处理你之前
机关:要某某某 我现在要干掉你了 你有没有什么话说
某厂商:#&*※.....
机关:陈述的不错 我来开个采购工作及审查小组会议审查你说的有没有道理
然后机关承办人就开始找人来开会了
然后约日期、乔时间、会议纪录.....
之后才能发异议的处分
多了一堆前置作业
承办人没事干嘛去停权
还没弄死厂商之前 自己就先被搞死了
B.停权效果不符合经济效益
旧法时代 停权效果只有1年跟3年
我承办人拚死拼活
至少可以把恶劣的厂商弄死1年
看来效益不高
但是至少还有点效果
新法时代
103条修正之后
还有分首犯停3个月
累犯再+3
基本上就是我们用宽容并济的采购法来给厂商机会
(这句话好像没记错好像是黄荣坚老师喜欢说的XD)
但是回到停权的本质
我承办人拚死拼活的
如果厂商是首犯 还只能停个3个月
我干嘛弄死自己
然后只停他三个月
不划算阿
我不如赶快死拜托活拜托叫厂商乖乖的案子做完
然后我结案就好了
停权程序变多
但是结果打折
变成机关现在真的不太喜欢停权
就像是拿石头砸脚一样
但是修法过程听说也是各方角力拉
如果有兴趣再说好了
结论是
对于不良厂商宽容
就是对机关残忍
或许修法成这样
对于初犯厂商或是初入公共工程不熟悉的厂商有点警惕作用
不是一件坏事
但是我是觉得停权程序应该要简单化
不是用一堆看似对于厂商程序正义的繁琐行政流程来做
这样根本不会有人想把厂商停权
一点小心得
请各位指正
以上
作者: AustinRivers (我尽力了Q___Q)   2021-04-07 23:58:00
就有人会去挑战规则 有介入吧我猜绿营也不会修法啦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21-04-08 00:00:00
但是这样实务上会不会造成机关承办人有机会上下其手
作者: vestal (小狗汪汪叫~)   2021-04-08 00:01:00
毕竟 很多亲戚要吃饭...
作者: erichang (哲)   2021-04-08 00:02:00
认真文
楼主: iamdodolo (.........)   2021-04-08 00:03:00
回Z大 是根本不通知 就不会有101的问题了XD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21-04-08 00:07:00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21-04-08 00:10:00
说得太对了 等等再来回一篇 XD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21-04-08 00:10:00
推 长知识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1-04-08 00:10:00
简单说就是法律开一堆后门给自己人
楼主: iamdodolo (.........)   2021-04-08 00:12:00
回D大 也不是说开后门给自己 是营造厂觉得这样太重手了
作者: tobu (道德柔道)   2021-04-08 00:20:00
营造厂没有去游说立委吗?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21-04-08 00:21:00
作者: plane1110   2021-04-08 00:21:00
印象中 有立委家就是开营造厂的吧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21-04-08 00:22:00
工程顾问公司和建筑师事务所也有去游说
作者: HsinchuKOBE (新竹KOBE)   2021-04-08 00:27:00
泪推!
作者: audy112 (阿罗哈您好)   2021-04-08 00:32:00
推,而且垃圾民代还会协同营造厂去靠杯靠母 法匠吃屎那些低能儿法律就是这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智障催生阉割出来说到翁茂钟,蟑螂法狗部队就不敢回嘴了 根本照妖镜
作者: shinkiro (Shinkiro)   2021-04-08 00:35:00
新的不就是绿的修的嘻嘻
作者: nihil2006 (nihil)   2021-04-08 00:37:00
请问查的到历年停权厂商数量吗?如果修法前后有明显差距,就更加证明是有问题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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