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insinal (Rhythm of the Night)》之铭言:
: 论悠游卡公司的 历年财报,小凯 的强项与贡献
: 新闻稿的邱昱凯
: "邱昱凯任职期间协调 Samsung Pay悠游卡、悠游付、振兴三倍券等重大专案推动。营运管
: 理上,掌理接轨国际会计准则(IFRS)及人力组织工作,业务及管理历练均完整。"
: 懂会计也懂人力组织,看来是懂构造改革的青年才俊
这是商业模式上常见的打肿脸充胖子笔法啦
一个团队通常十几个人,混在里面有参与过那个案子
就可以对外讲得自己很重要很有一回事一样
类似的描述方式像是:“曾协助鸿海推动与夏普之并购案”
实际内容可能是鸿海找了一狗票人去dd夏普,某个小法务曾跟着一起去
或是:“协助多家上市上柜公司建构公司治理框架”
可能只是上面老板叫下面staff 1拟个draft上去给AM之流的改改
也有:“协助多家上市上柜公司导入营业祕密专案”
通常执行这种专案的员工一大堆,可能只是其中的某个人
不然就:“协调OOO与XXX缔结投资架构”、“促成OOO对XXX十亿元投资案”
谈的可能是上面的老板,但旁边帮忙做纪录的也能把自己写得很伟大
这种表达笔法乍看下好像这个人经历了多少大风大浪似的
但实际上就是个很普通的staff,不过为了要看起来厉害点,还是得自我膨胀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