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5日首度公布“囤房”情形,赋税署根据房屋税籍资料,并排除自住、地下室、骑
楼、公益出租人等情况后,全台实际拥有非自住住家房屋者,去年共48.2万人,较前年成
长2.5万人,其中有1,747人拥有十户以上
财政部昨日大动作召开记者会,包括常务次长李庆华、赋税署长许慈美、统计处长蔡美娜
、财政资讯中心主任张文熙皆出席记者会,说明房屋税籍资料统计。
财政资讯中心日前公布房屋税籍全国归户资料,外界解读约804万人为有壳族,其中持有
四户以上的大户有近32万人,甚至有近2万人是拥有十房以上的大户。
为让各界更正确解读资料,财政部进一步分析房屋税籍个人归户情形,并排除地下室、共
有、营业、自住住家用(含公益出租)、部分自住非自住混用等情形,而得到“最接近”
实际囤房情况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税籍资料。
根据资料,去年约有48.2万人拥有一户以上非自用的住家房屋,较前年的45.7万人增加2.
5万人。48.2万人中,有约七成九是囤房一户,约一成三是囤房两户。
而囤房人数增加,主要是囤房一户的人变多,一年间约成长2.4万人;囤房两户者增加1,4
35人。而囤房十户以上者共1,747人,则较前一年减少19人。
李庆华表示,所谓“囤房”如何定义?拥有几户非自住住家才算囤房?还要再仔细分析。
同时也要去分析房屋实际情况,是集中在都会区或偏乡,是因为继承祖厝还是实际囤房炒
作,这些问题都要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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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户后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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