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巫其伦
3.完整新闻标题:
非自住囤房族 去年逾48万人
4.完整新闻内文:
财政部昨首度公布全国实际囤房情形。根据房屋税籍资料,“排除自住三户、地下室、骑
楼、公益出租人等情况后”,全国实际拥有非自住住家房屋者,去年逾四十八万人,较前
年成长约二.五万人。
财政部次长李庆华表示,财政资讯中心日前公布去年房屋税籍全国归户资料,但由于使用
全国财产税总归户资料(含应税及免税),无法细分所有权持分及使用情形(含营业用等
各类房屋),如果引用该统计数据分析,结论会出现落差。
她举例,日前公布的房屋税籍资料,涵盖违章建筑、不堪居住房屋、营业用房屋、停车场
或农舍等不属于房屋的部分;也包含到共同持有房屋情形,假设有一房屋是四人共同持有
,以个人持有房屋户数来归户统计,会变成每人各自持有一户,产生重复统计情形。
为精准统计全国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人数,财政部将地下室、共有、非住家用(营
业、私人诊所等)、自住住家用、部分面积供非自住住家用等排除,仅针对“非自住”住
家用房屋统计,为财政部首度公布全国实际囤房情形。
囤逾十户 有一七四七人
根据统计,去年实际拥有非自住住家房屋者近四十八.二万人,较前年约四十五.七万人
增加约二.五万人,其中,持有非自住一户者达三十七.九万人,较前年三十五.五万人
增约二.四万人,显示国内囤房情形有增加趋势。不过,持有非自住三户以上者约三.八
万人,则较前年略降;持十户以上的大户则有一七四七人,也较前年减少。
李庆华强调,须先定义何谓囤房,包括拥有几户非自用住宅才算囤房?必须仔细分析,也
要了解多屋族持有大量房产的理由,例如是继承或其他因素;且房屋坐落区位也要细致分
析,才能进行后续规划囤房税的政策,目前尚无定论,财政部仍在审慎研究中。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433553
6.备注:打房=动摇国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