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101422 (哇!)》之铭言:
: 中时
: 2.记者署名:
: 陈泳溙
: 3.完整新闻标题:
: 恶霸国道泼漆 挡风玻璃一片蓝 轿车盲驶乘客尖叫 网怒:是累犯
十二月时就犯案过一次,现在又犯案了
拿油漆丢洒高速行驶中的汽车前车窗
就算没有杀人未遂的罪嫌
那难到不构成刑法第185条第1项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
“损坏或壅塞陆路、水路、桥梁或其他公众往来之设备或以他法致生往来之危险者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飙车实务上就是用这条办理的,结果是12月泼漆,现在还在外面到处乱跑。还能逼车
像这种人的驾照和车辆还不吊扣的话,改天一定会出大事的
你说他没驾照没车辆,没法子生活
他都不在意别人的命了,还有需要在意他生活难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