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24日电
3.完整新闻标题:
铁路警察遭刺死案 凶嫌一审无罪二审改判17年
4.完整新闻内文:
铁路警察李承翰在嘉义车站遭刺死,嘉义地院以凶嫌郑姓男子罹患思觉失调症而判无罪,
但台南高分院认定郑男辨识行为及控制能力未完全丧失,撤销原判决,改判17年,全案可
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上午判处郑男有期徒刑17年,服刑期满后强制监护5年。这场
宣判采视讯,郑男身着青绿色衣服、戴着口罩,出现在法庭电视萤幕上,听到判决后,郑
男情绪未见显著变化;法庭现场多是媒体,仅铁路警察局派人到场听判。
嘉义地方法院采用台中荣总嘉义分院精神鉴定,109年4月以郑男罹患思觉失调症,宣判无
罪;此判决引起诸多议论,全案上诉二审后,台南高分院再请来成大医院进行精神鉴定,
撤销一审原判,认定郑男犯杀人罪及妨害公务执行罪,改判有罪。
台南高分院合议庭指出,综合各项证据资料,参酌荣总嘉义分院、成大医院的精神鉴定报
告、鉴定医师证词,合议庭认定郑男精神状态虽因精神障碍,导致辨识行为违法的能力及
辨识行为、控制能力有显著减低的情形,但未达完全丧失程度,依刑法减轻其刑,原审认
定有误,无罪判决显有不当。
合议庭依荣总嘉义分院、成大医院鉴定结果,同时认定郑男有令入相当处所接受监护处分
的必要,未经相当治疗,出狱后有极高可能再度失控,才宣告郑男应于刑期执行完毕或赦
免后,令入相当处所施以法定最长监护期限5年。
台铁北上第152车次自强号列车民国108年7月3日晚间8时56分驶抵嘉义车站,郑姓男子遭
列车长发现无票乘车,郑男因补票问题和列车长发生冲突。铁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义派出
所24岁警员李承翰上车处理,遭郑男以尖刀刺伤腹部,送医失血过多不治。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2240033.aspx
6.备注:
还有人关心这个案件吗?
一审无罪二审17年,大家觉得有还家属公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