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pen (元)》之铭言:
: 快讯/台北11岁女童公园随机犯案 骗幼童闭眼“举石砸头”
: 由于行为人未满12岁,不受刑法追诉审判,仅能由受害者家长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的立委就是在睡觉啊
12岁~18岁的犯罪者年年增加
却因为保护法的缘故,只要家长不同意,甚至可以不用进少观所
看是要把成年年龄调低至12岁
或者是把刑法完全行为能力人下调至12岁
不然低年龄层犯罪会越来越严重
: 受害家长说,当时他跟儿子玩飞盘,看女儿在一旁跟这位陌生小姐姐玩耍,本来不以为意
: ,怎料对方竟趁机将人带到死角,下手痛殴,“就是一转眼的时间而已,我到现在手都还
: 是抖的”。
11岁就不怕见血了
18岁还得了
而且还是随机攻击的==
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