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觉得有够瞎
瞎到我直接发文= =
https://i.imgur.com/NB30H0L.jpg
罢免方提的理由书居然第五条第一点写着:“违反国安法第21条,影响国家甚巨”
去查中央法规数据库,根据法库显示我国国家安全法只有十条法律,而第十条表示:
“国家安全法施行细则及实施日子由行政院订定之”
所以我国国家安全法只有十条,那第二十一条哪来的?
原来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犯罪
的,即属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罢免“中华民国的议员”居然是拿“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来作为罢免理由书的理由之一
我真的傻眼到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