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izabethXIV (应许)》之铭言:
: 听到恶极之人被判死觉得理所当然
: 那是因为本身就认为正义本应获得伸张
: 如果这些犯下滔天大罪的坏人只是关一下下
: 继续出来作奸犯科,那正义到底伸张在哪?
: 而现在台湾的废死早就走偏了
: 人家的废死是废死
: 但刑期的长度本来就可以长到不可思议
: 判50年,200年,两个无期徒刑之类的
: 一个是真正关到死,一个是刑期超短
: 两个不同的关法却都想要废死
: 可想而知,根本会出现一堆问题
: ※ 引述《lunqun35 (Sweet Caroline)》之铭言
要废死先从简单的开始啦
除了杀人罪以外那些最高刑度死刑的可以检讨
像是叛国罪等一系列好像要战争才有可能
直接减轻到最重无期徒刑来修法
不要以为只有杀人才会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