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独/鸭肉店辱外送员“和解金额曝”!小?1

楼主: harkk2001 (大猪头祝妳幸福)   2021-01-07 14:53:31
法盲来解释相关法律啦
如果这粉专是冒用他人名义发文已经触犯刑法220条
刑法第220条,内容为:“录音、录影或电磁纪录,必须藉著机器或电脑之处理所显示之声
音、影像或符号,而且具有足以证明其一定之用意者,亦同。”
刑度有判例是六个月以下啦,但是前提是没前科
此粉专对于这次富王鸭肉事件表现出不置可否的口吻,并且针对相关新闻以富王的立场表达
出的态度,可能非来自本人授权,故也触犯公然诽谤,并且有加重诽谤的空间
我可以告诉各位啦,这两个罪尤其是伪造文书,以后找工作根本呵呵了,抠连啊
还有你以为记者不知道吗?记者就是想把事情闹大才有新闻啊
可怜屁孩还自以为幽默能够弄倒人,殊不知过年后可能让鸭肉店拿到一笔和解红包
嘴邱就是这样的下场啦
作者: Arnol (还是太浅了)   2021-01-07 14:54:00
找工作根本就看不到前科 笑鼠
作者: loveapple33 (Endless33)   2021-01-07 14:57:00
有些公司会要求提供良民证,如果有背刑事判刑确认是不是会影响?
作者: grayoasis (grayoasis)   2021-01-07 14:57:00
那粉专仔真的该管管 根本反效果让人反感自以为幽默
作者: shark23peng   2021-01-07 14:58:00
那种粉专怎么看都是仿冒目的就是要惹怒你 结果还是一堆人咬饵
作者: ilovesnow (爱雪)   2021-01-07 15:03:00
没要求良民证的公司都没差,反之~
作者: protect6090 (山茶花)   2021-01-07 15:03:00
这篇正解!叫你把良民证跟法信资料摊出来马上就被打脸
作者: NTUIBrother (台大国企英菁大葛格)   2021-01-07 15:07:00
难怪是法盲
作者: YJM1106 (YM)   2021-01-07 15:17:00
各位找工作时 有遇过要提供良民证(俗称)的公司吗?先说,我没有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21-01-07 15:33:00
有啊,生平第一遭申请良民证就是为了应征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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