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女网友约炮嫌弃“肥宅”喊不要 他被控性侵判3年2月
4.完整新闻内文:
郭姓男子盗用男模特儿照片和女网友“约炮”,掰称有特殊癖好,要求对方戴眼罩性交,
女子略微拨开眼罩,惊呼“不要,你不是那个人”,但仍遭性侵。女网友验伤报警,并传
讯给照片遭盗用的男模,称郭是“非常恶心的肥宅”,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郭3年2月徒刑
,高等法院今驳回上诉。
郭从事外送工作,他因苦恼体型、外貌影响交友,在交友软件上冒用长相帅气的男模照片
,而被害人也认识这名男模,误认身分,双方约好做爱。郭担心长相曝光,佯称有特殊性
癖好,要求女子戴眼罩上床。
2018年11月15日晚间,郭先把眼罩放在住处门口并关灯,女网友抵达后,依约戴上眼罩,
郭开门让女子入内,两人发生关系。过程中,郭问女网友“我是不是有点胖?”女子觉不
对劲、拨开眼罩,发现郭和照片长得不一样,当场说“不要,你不是那个人”;郭不罢手
,强行性交数十秒。
女子事后传“我突然不知道跟谁说”、“我好害怕”、“差点被性侵”等讯息给朋友,再
去医院验伤、报案,并传讯给正牌男模提醒“你的照片在交友软件上被盗用”、“今天我
答应邀约,对方却是非常恶心的肥宅”。
郭否认性侵,并说当女网友看到他后就没再行性行为,他的“性器官已离开对方下体”,
也没有射精。
北院认为,女子是在性交到一半时发现对方不是男模,对方却没有停止,若不是亲身经历
且记忆深刻,不可能在讯、诘问时都说一样的话。郭事后也传“法院那边我赔偿妳之后,
希望妳可以说我们双方都是自愿发生”讯息给女网友,北院认为他想要女子息事宁人,依
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
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无违误,驳回郭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148261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