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通奸除罪化是否矫枉过正

楼主: sdamel (=ˇ=)   2020-12-29 22:09:15
※ 引述《joshua0606 (joshua0606)》之铭言:
: 当初支持通奸除罪化的理由
: 最主要的部分是因为在告诉的过程中
: 被告的往往是相对无辜的小三小王
: 有的连自己吃的是人妻人夫都不知道
: 真正管不住老二鲍鱼外遇出轨的人反而都没事
: 事实上确实也是这样没错
: 可是就这样把他整条废掉是不是有点矫枉过正
: 那如果把处罚的对象限制在偷腥的人夫人妻
: 毕竟这个人才是真正破坏婚姻的人
: 而且也不会有什么不知道自己结婚的问题
: 如此以来如若选择原谅以维持家庭
: 反正是告诉乃论也可以选择不提告
: 如果要处罚破坏婚姻契约的人
: 也不至于无法可循
: 另一方面多出一个提告与否的选项
: 也可以让婚姻中被背叛无辜的他方
: 有更多的筹码可以谈判藉以获得补偿
: 这样是不是比当初整条废掉的选择好
: 大家觉得呢
这个就1%不到的人有事
变成剩下200%的人要为他们负原罪
这个时代婚姻不用靠契约了吧
配偶之间财产赠与平常就能进行
受伤生病不能签就不能签,给双亲签啊
说要靠婚姻契约能的到的好处
都在婚姻结束后才开始
这样不能当作是成立婚姻契约的正当理由吧
但比起这个
社维法公然裸露跟妨碍风化才应该先改
这个摆明会因为流不流行等等因素有多重标准的干扰
比如说艺术就可以,正妹帅哥就可以
不就全看观赏者对美感的接受价值到哪
不喜欢先告先赢就对了
其实破解法也是有
反正一切在于社会观感及对善良风俗的标准设定问题
先告先赢的特性
台面上的人物大多可以告上一轮
真的太恶心了,即使穿西装打领带
但既然重点在观感问题
即使这条法律其实没在用了
吾人也应该把自己打理好再出门
之所以妨碍风化
是真的太丑了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0-12-29 22:19:00
这个都是法官自由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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