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算成本提告就最蠢的啊
100台币的生财工具没了
要花更多的时间(成本)去把100要回来
光作检/警笔录的时间就超过了100
不过啦也可能外送员时间成本低赚不到100....
那就去提告
这种要算成本不如说是争一口气才有划算...
算成本怎么样都"不合算"
※ 引述《soweina1 (XXX)》之铭言:
: ※ 引述《knip (阿海)》之铭言:
: : 外送员在楼下等了10分钟后,询问大楼保全,
: : 保全表示不知道是哪位住户,“无能为力”(笔录内两次提到“无能为力”)
: : 外送员此时决定报警叫警察来。
: : 警察到现场后,有试图跟保全沟通、调监视器,
: : 保全仍然表示“我新来的”、“我只是代班”、
: : “我不知道哪个住户”、“我没有权限调监视器”
: : (警察私下表示他认为保全态度很不配合)
: 外送员东西交给你后,为了赶快接到新的单,所以没等你归还就按了完成订单
: 等不到你还,警察来了,但保全表示无能为力,所以警察也无能为力
: 这时候保全、警察就是摆烂,什么都不能做,等著外送员自己放弃大家忘了这件事
: 如果外送员就这样吞了,就是损失100块的生财器具
: 然后可能几天内在买到新的海绵杯架之前不能接饮料的单,因为没办法固定
: 那这样保全和警察都等著外送员自己吞了
: 如果你是外送员,当然你可以自认倒楣,但你也可以不让自己这么委屈啊
: 这时候外送员唯一可以让保全、警察正视这件事情的方式,就是提告
: 尽管警察可能会暗示,外送员自己可能也有底,这件事一定告不成
: 但是外送员不提告,就是损失100块的生财器具,和这期间的不能接饮料单的损失
: 就算请ubereat帮忙,不还他杯架的客人原本也是根本不会看到ubereat寄来的信件啊
: 客人也是因为被告才想到去找找看垃圾信才发现的
: 我觉得外送员在当时会提告,尽管知道无用但还是要垂死挣扎,是走投无力不想自认倒楣
: 不还杯架的客人觉得自己被告委屈,但外送员不告你的话,他不是更委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