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联合报 记者李树人/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他是恐怖情人 爱滋条例21条竟成帮凶
4.完整新闻内文:
阿伟与男友开始交往时,常在脸书放闪,但没多久,男友个性黑暗面显露无遗,猜疑多嫉
,动不动就出手打人,阿伟才知原来“夫夫之恋”也会上演家暴戏码。去年小伟提分手,
男友不肯,除了暴力相向,更放话控告他妨碍“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
保障条例第二十一条”,意图使对方感染HIV病毒。
小伟相当无奈,两人认识之初,他即坦然告知自身感染者身份,这些年持续服用抗病毒药
物,定期回诊,体内几乎检测不到病毒,才敢与男友发生无套性行为,没想到,却成为对
方威胁的工具。
爱滋病感染者权益促进会最近几年接获不少类似个案,秘书长林宜慧指出,男同志、异性
恋皆有,情节类似,提分手后,对方心有不甘,认为“我都没嫌弃你是感染者,竟然主动
分手”,而一状告上法院。
权促会统计,该条例上路近20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为止,共找二十件诉讼个案,爱滋
感染者与对方无套发生性行为而被告,其中十七件被判有罪,仅三件无罪。男同志十件、
异性恋九件。
进一步分析十七件被判有罪个案,四件属于“既遂”,确实有人因此被感染,十三件为“
未遂”,没有感染之事实,其中刑度最高的是一名教师与人约砲,总计与十三人发生无套
性行为,尽管均属“未遂”,但遭判十一年。
林宜慧指出,随着时空不同、抗病毒药物精进,该条例第二十一条有修法必要,法官就是
以“未经隔绝器官黏膜或体液,而直接接触,医学上评估可能造成HIV感染之行为”作为
依据,做出判决。
林宜慧强调,这几年来,抗病毒药物治疗效果显著,最新药物只需一天一颗,持续服用,
定期回诊,大部分感染者体内都找不到病毒,即使与人发生无套肛交、性行为,也无传染
之虞。
可惜的是,好几次权促会请委主治医师出席法庭,带着感染者病毒检验报告,让法官知道
被告已无感染风险,但法官仍援用第二十一条,且施以重刑,平均一次无套肛交,被判刑
两年八个月刑期,这比酒驾伤人、致死还要重。
为此,今年五月民众于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案,要求修正该条文,疾管署给予正面回
应“将稳定服药且病毒量测不到的感染者,透过性行为传染爱滋病毒风险极低的科学实证
,纳入危险性行为范围判断要件之一。”
疾管署强调,政府提供免费药物治疗的目的在于鼓励高风险族群筛检与治疗,只要持续用
药,测不到病毒,就几乎无透过性行为传染给他人风险,就不会有触法之虞。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reurl.cc/EzlOxv
6.备注:
真是可怕的组织@@
明明疾管署都说无法排除风险为0~~
https://i.imgur.com/b8JLMIu.jpg
https://i.imgur.com/vi8OWm2.jpg
https://i.imgur.com/kIiSYEI.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