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伦社宅租金过高,需要月收入13万以上的市民入住的问题,
我想起之前被大家嫌弃的结婚奖金,很多人都说如果不能解决高房价的问题,
就算发两万块也不会让人有动力结婚。
事实上,即使是高收入的市民,
对于能在台北市住到三房的新屋仍是难以乞求。
(北市44坪起码3000万以上,就算40年摊还且利息1.35%,每个月也要缴8万)
如果今天市府把所谓结婚奖金,改成只要你结婚,
就让你优先承租两房社宅,然后生一个租金就便宜10%,生两个租金便宜20%,
升到三个的话就让你换到这间三房的大社宅,租金一样便宜20%。
这样是否可以让北市的高规格社宅具有存在价值,
又能够解决高收入族群不愿生孩子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