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nzero (【林】)
2020-11-20 11:47:51※ 引述《sonjack (好冷)》之铭言:
: ※ 引述《free5566 (法老王)》之铭言:
: : 么你会把餐券放在桌上而不是交给服务生?问题就在这里呀,如果夫妻不放桌上的话,就
: : 什么事都没有了,飨食天堂何其无辜呀?莫名其妙没拿到餐费还不能提告?
: : 说到提告,餐厅没拿到餐费,打电话联络也不理他,到底有没有餐券这件事情也没人知道
: : 呀,你说你有放就有放喔?那法老王也说有借钱给比尔盖兹啊!那他怎么不还钱给我?换
: : 作你是老板,你会爽吗?你会不提告吗?如果不提告,以后大家就都来这一招就好了呀,
: : 吃爽爽,吃不用钱!那请问飨食天堂何错之有?
: 你在讲3小阿,响食要告可以告阿,但举证责任是响食,不在消费者耶
: 消费者根本不用去证明我有付餐券,是响食要去证明他们没拿到餐券
: 这两个差很多耶
: 就这么简单而已,因为响食看完监视器后,发现根本拿不出证据,只好赶快认输
: 但后面的程序又弄巧成拙搞得很难看
: 你要说你有借钱给比尔盖兹,举证责任是谁? 你不觉得你逻辑很烂吗?
: 我觉得犯错是难免拉,就当作是上一课囉
应该说交易一般会有收据明细来确定交易成立
但很多没开发票的店家其实也没一定要收据发票才能证明
但吃到饱餐券这种比较特殊
它是需要开立发票的店家
但餐券已经开过发票了
吃过别家的是仅确认餐券是否是真的、该编号有无使用过而已
事后没收据证明等资料
飨食没用过餐券,是不太清楚
但看新闻跟讨论
应该也是没开收据证明之类的
而这种模式
实际上仅会在店家方有留下资料可查
顾客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明确的消费付款证明吧
基于这种事情以前没大问题
应该是双方都没故意要贪便宜
或者以前有发生过但都私下解决就完了
而这次是告到变成公诉撤不了了才闹大
这次案例先不谈
应该也要吸取教训
改变一下收餐券流程吧
至于该案怎么走
真的上法院时
法官会要求飨食出示相关证据帐本吧
目前有可能店家真的没拿到餐券
但后来闹有点大后想说算了要私了
或者事后查帐才找到,但拉不下脸,想跟客人打模糊仗私了
但问题出在已经提告诈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