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报
2.记者署名: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新北四警“斩手”骗嘉奖遭市府送惩戒 惩戒法院全判降级
4.完整新闻连结: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27957
5.完整新闻内文:109-11-19
警政署前年规画打击诈骗集团的“斩手专案”,新北市六名员警为了赚嘉奖,做假资料骗
检察官开拘票,害三名犯嫌遭剥夺行动自由。新北市府将其中四人移送惩戒法院,惩戒法
院判侦查佐赖逸家、女警赖韵岚各降二级改叙,警员林仕杰、魏利达降一级改叙。
警政署一〇七年三月规画“斩手专案”,全国同步查缉诈欺车手,但却爆出新北员警为了
赚嘉奖,伪造假资料向检察官请领拘票,导致三名刑案涉案人被不法剥夺行动自由,连分
局长都被约谈。
刑事部分,列为被告的六名员警有的是派出所警员,有的是侦查队侦查佐,他们分别制作
假的通知书送达日期、盗用公印和有未经主官管核章情形,甚至有员警前往嫌疑人住处张
贴第一次通知书后,随即带着通知书到超商影印,将日期往后修改,借此请领拘票,被拘
提的七名刑案涉嫌人当中,有三人遭不法剥夺行动自由。
新北地院审理时,有员警坦承犯行,也有人崩溃大哭说“不知道会那么严重”。新北地院
认为林仕杰等六人影响警察公信力、陷司法侦查机关不义,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伪造文书和
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等罪判刑,其中警员方咏涵、蔡纬辰被判一年徒刑,但获缓刑三年宣告
,向公库支付五万元。
其余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他们的动机都是要协助检察官办案,但执法有瑕疵,应是
“一实失虑”,全部予以缓刑。高院的判决中,女警赖韵岚因自首、供出实情,因此撤销
一审二年徒刑判决,改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方法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二罪判一年六月徒
刑,缓刑三年,向公库支付五万元。林仕杰、魏利达、赖逸家原审分别遭处一年四月、一
年四月、一年八月徒刑,高院认为犯罪动机是为了协助检察官侦查犯罪、追查诈团和车手
,也全宣告缓刑三年、各向公库支付五万元。
遭移送惩戒法院的赖韵岚、赖逸家、林仕杰和魏达利四人,合议庭认为除了触犯刑法法律
外,也违反公务员服务法,为维持公务纪律,有依公务员惩戒法惩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