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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猪政策3个月说不清 “ 拒莱猪进口”破11万人连署
联合报 / 记者陈宛茜/台北即时报导
消基会11月22日将与多个民团携手举行“反莱猪游行”,走上街头抗议政府的开放莱猪(
牛)政策。消基会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自10月20日发动“严拒莱猪进口”连署活动,到
今天上午9时为止,已经有11万809名消费者参与连署,说明消费者是多么地愤怒和不安,
对于“开放莱猪(牛)”的政策是有多么的不满意。
消基会指出,自8月26日蔡英文总统亲自召开记者会,宣布开放美国猪肉、牛肉进口之后
,近三个月政府面对众多消费者疑虑,始终无法拿出完整配套证明进口莱猪之后的检验、
把关机制是缜密不透风,是可以保证安全无虞的;每天只看到政府拿着空洞的政策说明,
甚至以污蔑口水抹黑殷实饮食企业,令消费者惶惶不安。
消基会整理民众对莱猪的意见,包括:美国有78%猪只并非莱猪,但为什么台湾一定非要
进口施用莱剂的美猪?如果一定要台湾向美国进口猪肉,那么台湾可以要求购买那些78%
不用莱剂的美猪吗?如果一定非买美猪不可,台湾可不可以要求其他22%美猪饲养业者,
不要再使用莱剂作为饲料的添加剂,再来采购,从源头袪除消费者的不安?台湾向美国购
买美猪,好歹也算是消费者,为何不能行使选择权,要求购买没有施用莱剂的美猪?政府
在决定开放美猪进口时,有没有为台湾消费者的利益着想?
对于政府未经完整评估程序,进行风险评估,即宣布同意开放以莱克多巴胺饲料饲养之牲
畜(牛、猪、火鸡肉)肉品进口, 消基会重申反对与遗憾之意。依“消费者保护法”第3条
规定,政府为达成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国民消费生活安全的目的,应就“防止商品损害
消费者之身体、健康或其他权益”、“确保商品之标示符合法令规定”,实施、检讨、改
进有关法规及其执行措施。
此外,“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条亦规定:“主管机关采行之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应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符合满足国民享有健康、安全食品以及知的权利、科学证据原则、
事先预防原则、资讯透明原则,建构风险评估以及咨议体系。”消基会呼吁,政府对于莱
猪的进口一事,应尽快向国民大众公开说明开放莱猪进口之决策过程及理由,积极与国民
对话,并据实说明,去除国民之不安。
https://udn.com/news/story/9750/5024003
6.备注:
于情于理于法
民进党政府已经完全失去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