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台中市北屯区兴安路一处12层楼的大楼发生火警,起火户为一家4口的租屋处,当
时浓烟不断从窗户窜出,一家人在窗边挥手求救,所幸只有身体被燻黑及轻微呛伤,并没有
生命危险。事发过后1个月却传出,女房客指控当时屋内的8支洒水器都没启动,质疑消防系
统有问题,却被房东要求全部赔偿,让他们无法接受。
10月17日台中市北屯区兴安路一处12层楼的大楼发生火警,起火户为一家4口的租屋处,当
时浓烟不断从窗户窜出,一家人在窗边挥手求救,所幸只有身体被燻黑及轻微呛伤,并没有
生命危险。事发过后1个月却传出,女房客指控当时屋内的8支洒水器都没启动,质疑消防系
统有问题,却被房东要求全部赔偿,让他们无法接受。
这起事件发生在10月17日下午,台中市北屯区兴安路一处住宅大楼突然窜出浓烟,警消获报
到场后发现,起火户为10楼住户,且有2大2小受困,一家人趴在窗边不断呼救,其中年幼的
小男童满脸都被燻黑,大喊著“好烫!”所幸经消防人员抢救后,顺利被救出,且意识清醒
,仅有轻微呛伤,并无生命危险。事后经调查,起火点应为客厅家具的杂物堆,燃烧面积约
10平方公尺,损失财物则约10万元。
然而,烧毁的房子为一家4口的租屋处,事后必须和房东商谈赔偿事宜,岂料却被房东反呛
,是因为租客放任小孩玩火才会造成意外,要求租客“全部赔偿”。据《中天新闻》报导,
租客陈小姐控诉,屋内共装了6支洒水器,2个房间则各装1支,但火灾发生的当下却都没有
启动,此外,陈小姐还透露,该大楼的消防系统没有通过安全检查,且近期才被开罚,让她
非常无奈。
陈小姐认为,火灾将房子烧毁不该是租客赔偿,应该是房东要向管委会究责,然而双方2度
协调破裂,赔偿事宜陷入僵局。不过房东却反控,是因为租客放任小孩玩火,才会酿成意外
,且消防检查都有贴出公告通知住户,并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要求房客要将房子回复原样
,并赔偿全部损失,若无法接受,就只能等火调科调查结果出来,再交由法院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