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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N13 (李林)
2020-11-05 16:23:30※ 引述《ptt987654321 ()》之铭言:
: 台北市翁姓女子透过脸书认识一名住在新北市的洋男,言谈之间翁女得知他在家中放了20
: 万现金,竟夜奔洋男住处“小酌一番”,趁他啤酒喝多去尿尿的空档,在酒里下安眠,等
: 他迷昏后抢走20万元,将其中17万藏在北市远百信义百货公司置物柜。新北地检署侦办后
: ,今依强盗罪起诉翁女。
有个问题,这种没证据要怎么抓人?
如果男方家没录影,遇到别人趁你不注意偷你东西
这种要防范、举证该怎么做呢
总觉得对方坚决不认,很难抓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