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nknown (ya)
2020-10-30 13:09:52※ 引述 《Audrey23 (奥德丽)》 之铭言:
: 标题: [问卦] 台湾法官会如何惩罚奸杀案犯人
: 时间: Fri Oct 30 12:07:1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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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事件闹得很大 毕竟是随机 然后再犯 还是奸杀 又是外国学子 之后还登上大
马
: 新闻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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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法官会如何严格惩罚这次奸杀案犯人
:
: 有人猜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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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次讲奸杀不太对
这次犯人虽然供称才刚想要绑走
但在过程就不小心勒毙了
可能连强奸的着手都还没,顶多预备
但强奸没有罚预备
221 条
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
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第 226 条
犯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条之罪,因而致被害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杀或意图自杀而致重伤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226-1 条
犯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条之罪,而故意杀害被害人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使被害人受重伤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后有加重结果犯
前提也要有强奸外,一个是强奸不小心弄死
或是强奸后故意弄死
看起来这件也不符合
所以最后大概就是过失致死
276 条
因过失致人于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定刑五年以下
最后大概判个一年多
缓刑三到五年
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