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刘昌松/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醉男1根吸管洗劫超商!大夜班店员超淡定 “一关键”让他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林姓男子8月间喝了酒,拿根手摇饮店的吸管,闯进台北市中山区1间便利商店,用吸管尖
头指著大夜班店员要抢劫,店员给了10张100元钞票,等林男走了才报案,检警调查时,店
员表示自己完全不怕,但是公司交代遇劫不要抵抗,所以付钱了事,台北地检署认为林男
并未使人畏惧或不能反抗,28日依强制使人行无义务之事起诉,请求法院给予简易判决处
刑。
这起吸管强盗案发生在8月28日深夜,喝醉的40多岁林男先是到中山区中山北路二段的便利
商店,要求店员帮他储值e游卡1万元,店员表明大夜班只能代储4千元,林男悻悻然离开,
半小时后,回到店里,秀出手摇饮店常见硬式吸管,要求店员把钱都交出来。
店员看着吸管尖头对向自己,仍淡定对林男表示,收银机里面只有不到2000元,“确定要
?”林男无奈表示:“没办法,我撩下去了”,店员因此数了10张百元钞票交给林男。店
内另名身材较为高大的客人曾询问是否需要帮忙,店员拒绝,等林男离开,店员报案,警
方随即根据监视器追踪到林男下落,将他逮捕,身上搜出“强盗”得手的全部百元钞。
林男坦承因为缺钱花用而触法,但是店员作证表示,当时完全没有感觉到害怕,只是公司
交代过,遇到有人抢劫,不要抵抗,所以他照林男指示给钱,检察官考量林男拿吸管犯案
,未达到以强暴、胁迫使人不能抗拒而交付财物的强盗罪嫌,也不构成使人畏惧的恐吓罪
,最后依使人行无义务之事的强制罪起诉林男。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28/1841453.htm
6.备注:
有照SOP走 这店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