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nbanban (石更石旁石旁)
2020-10-27 20:39:36Ettoday
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恶男传讯“女儿我一定弄上床”又在幼子前性侵按摩女
高雄苏姓男子2019年到某美容馆与女子“娜美”(化名)性交易,苏男食髓知味,多次以
电话、短信骚扰“娜美”,最后更传讯恐吓“女儿我一定要想办法弄上床”,“娜美”最
后带着1岁多的幼子,多次到苏男租屋处遭性侵;苏男甚至还性侵美容馆老板娘。最高法
院审理后,27日将苏男判刑12年定谳。
判决指出,苏男2019年4月间到高雄市桥头区某美容馆,花了1600元与娜美性交易,之后
苏男就多次以电话、短信骚扰娜美,娜美不堪甚扰而于当年6月中旬离职。但苏男为求与
娜美性交,竟多次检举美容馆从事色情行业,以此为手段要求美容馆老板娘指派娜美至他
的租屋处性交。老板娘只好多次拜托娜美。
请继续往下阅读...
但苏男不仅滥检举,还传短信威胁娜美,内容包含威胁对他女儿不利“女儿我一定要想办
法弄上床干到”。也威胁对娜美1岁多幼子“那一只病死狗没用了,把他放生或把他结束
好了”、“那种小孩子常生病好像病死狗一样,干脆把他结束好了,不用这样浪费钱”、
“把病死狗卖去狗肉店”、“妳那一只病死狗,也种...,不然我要叫我公司处理了”、
“那一只病死狗,也种,也种,把他丢掉了”。娜美担心孩子遭受不利,多次带着幼子到
苏男租屋处或到宾馆,与苏男发生关系。
苏男不仅对娜美下手,也对美容馆老板娘垂涎。他除了骚扰娜美以外,也传讯给老板娘“
老板娘,你有没有在做,我想过去找你捧场”、“大姐,你如果有成意,我们都好说,我
不想跟你做朋友...我不会嫌弃你年龄比我大...我现在一个人而已,我比较交女生年龄比
我大的女朋友,我也不会嫌弃做那种工作...”、“你现在过来不会很久要不要。”
由于娜美遭性侵身心受创,最后在当年9月间决定不理会苏男请求,老板娘担心生意受影
响,遂带着娜美找苏男谈判,还事先告知娜美“如果我20分钟没有出来就报警。”果真遭
到苏男强押性侵,娜美报警,警方到场,逮捕苏男。检方声押后,对他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娜美与苏男6次行为均为性交易,此部分判决无罪;仅针对性侵老
板娘部分判刑4年。上诉二审后,高雄高分院改依照短信内容,认定娜美与苏男的6次行为
中,有3次构成强制性交罪,再加上性侵老板娘部分,因此将苏男改判12年。全案再上诉
第三审,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27/1840507.htm
五楼恶男呕呕呕呕呕呕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