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vhd (sivhd分身)》之铭言:
: 标题: Re: [新闻] 全班面前叫学生“勃鸡”...导师带头嘲讽
: 时间: Tue Oct 27 17:29:4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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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cwinter: 媒体喂什么你就吃什么 10/27 17:30
: → acwinter: 你知道很多主观的事情都是学长家长自己一言堂吗 10/27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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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连社会局都贴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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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假的陈老师出来说明澄清 告媒体 我相信这里乡民会开始酸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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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该校教师会公告的说法,陈鸿明有因为台中社会局认定他违反儿少法
把他的名字公告在网页上的事,要提出国赔申请
https://tinyurl.com/y2dz3o48
Q3:家长一直拿社会局的公告(违反儿少法)来打官司与上媒体,可是检察官都不起诉了,
为何不请社会局撤下公告?
A3:社会局的公告早于检察官的不起诉书,且社会局仅凭一次访谈记录(没录音且报告上也
没有我签名),
即认定我违法,这明显程序有问题。
不过按规定必须对社会局提请三次的诉愿后,才能走行政救济,并提出国赔,然后到法院国
赔庭,
目前的进度到第三次诉愿(108.6.27、108.8.29、108.10.31),因此这会是长时间的抗战
他所说的不起诉是指强制、妨碍自由,普通伤害、妨碍发育等的罪名,看法院引述检察官那里的理由
是说强制罪和妨碍自由部份虽然管教不当,但还不成立
而普通伤害、妨碍发育等的罪,就是证据不足
虽然确实有精神创伤,但无法证明是陈鸿明的行为所导致。
我是不知道第三次诉愿是在108年10月31日,现在是109年10月27日
前两次的诉愿都在两个月内就被打枪了,第三次到现在也快一年了
不知道陈鸿明去提告国赔了没有,有的话,结果又是如何呢?
有没有西苑中学的教师或学生能说一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