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陈羿妏
3.完整新闻标题:
与机台主热炒店“面交玩偶”!她喝醉遭捡尸、拍裸照…酒醒秒崩溃
4.完整新闻内文:
女子小君(化名)去年1月间与陈姓娃娃机台主约面交玩偶,孰料,两人碰面后先行前往
热炒店用餐时,她因不胜酒力,惨遭对方带往摩铁性侵、拍裸照。对此,一审新北地院审
结,依乘机性交罪将陈男判刑1年10月,另依窃录罪判陈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
全案上诉二审,高院以陈男赔120万元和解,另宣告缓刑3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小君去年1月20日上午9时在陈男店面操作夹娃娃机,因多次操作均未顺利夹取
娃娃,见机台上有陈男联系方式,便主动加陈男的LINE,表示要购买机台内的玩偶,两人
随后当日傍晚5时,在捷运站碰面,而陈男见面后,邀约小君前往热炒店先行共进晚餐。
小君于用餐过程因饮用啤酒后不胜酒力,但担心直接回家会遭家人责骂,便请陈男带至可
休息之处,打算待到酒醒后再返家。孰料,陈男大起色心,将小君带往摩铁、搀扶至床上
后,竟直接硬上,还拿起手机拍摄小君胸部、下体;直到小君稍微酒醒后,发现自己未著
衣物,且想起曾听见手机拍照声响,遂质问陈男,确定自己遭性侵、拍裸照后,立刻前往
医院验伤,报警处理。
对此,陈男坦承犯行,惟双方洽谈之和解金额差距过大而无法达成和解,一审新北地院认
定陈男具和解意愿、有相当悔意,分别依乘机性交罪、窃录罪分别判刑1年10月及拘役40
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
案经上诉二审,高院认为,陈男审理期间持续努力与小君和解,两人以120万元达成协议
,且小君也表示,陈男依调解协议支付第一期款项60万元,将不再追究陈男的刑事责任,
同意给予缓刑机会,因此,日前审结,除原判决处分外,另宣告陈男缓刑3年,全案仍可
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25/1839203.htm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