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送正妹回家挨告性侵 一句“我不是随

楼主: sodistrues (true)   2020-10-25 11:38:29
女子说法前后不一,而且隔八个月才提告,
所以被法官打脸,判男方无罪
男方这样还被检察官起诉
男方这样还被检察官起诉
男方这样还被检察官起诉
这个检察官是多仇男?
还是多恐龙啊?
还好法官英明,
不然又多了件冤狱了
※ 引述《ptt987654321 ()》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TVBS
: 2.记者署名:
: 编辑 高静瑶 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送正妹回家挨告性侵 一句“我不是随便的女生”让他无罪
: 4.完整新闻内文:
: 新北市一名男子在KTV结识陌生女性,聚会结束后好心送对方回家,没想到八个月后竟

: 对方控告性侵,尽管他极力否认并无强迫女子发生性关系,检方仍将他起诉。法官审理

: 间,发现女方曾说过“我不是随便的女生喔”,对于性侵过程说法前后不一,最后判男

: 无罪。
: 新北市何姓男子2017年与朋友在KTV聚会时,认识该名女子,欢唱过后何男送女子回家

: 隔几天后女子传讯“那他们(聚会上友人)有问你吧?”何男回复“我说我送妳回家,

: 后我就回家了”,两人聊天过程中,女方还说“我不是随便的女生喔”。
: 之后女子时常向何男分享自己的生活近况,没想到相识八个月后突然提出告诉,指出两

: 认次第一天,自己疑似喝醉被拍下不雅照,对何男心生恐惧,刻意保持彼此距离,但何

: 不断提出邀约,直到2018年8月勉强赴约与何男共进晚餐,不料却被他带回家性侵。面

: 女子种种指控,何男全盘否认,强调两人是男女朋友,在彼此同意的前提下才发生关系

: 仍被检方以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
: 新北地院审理此案,认为女子前后说词不一,一下子说是从客厅被拉进房间性侵,又改

: 说是在房间吃东西时被推倒性侵,且其他细节也交代不清。
: 法官认为,两人相识八个月期间仍有互动,虽然女子曾向好友抱怨遭到何男性侵、痛骂

: 方,之后却又若无其事与何男互动,加上女子提出的对话纪录不完整,且又提不出其他

: 据,最后判决何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05853
: 6.备注:
:
: 恩
: 确实有打炮
: 所以不用怕诬告了
: 成功就第一桶金
: 失败也没损失
: 只要跑警局就好
: 男方则是被搞死
: 跑警局跑侦查庭跑法院
: 就算不起诉也黑掉
: 因为世俗观念就是打炮=女苦男爽
: 不起诉也会被人说只是证据不足疑罪从无,不代表你没有性侵
: 哀
作者: aero021 (樱花勾吻鲑)   2020-10-25 11:40:00
检察官也是做他该做的事而已
作者: osiris9088 (Leehri)   2020-10-25 11:42:00
这就是检察官的工作啊,不然怎么办?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0-10-25 11:43:00
阿就废物一堆啊! 看看母猪政绩+8+9检察官有权通通不起诉! 懂?
作者: RonaldBBS   2020-10-25 11:45:00
很多男检怕被妇女团体搞,起诉比较安全
作者: obov5116 (yasun)   2020-10-25 11:45:00
假装自己有在做事吧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20-10-25 11:46:00
检察官滥诉又不调查通通丢给法院检察官应该要调查确定有犯罪事实才起诉
作者: s3e4a5n6 (Yeeeyaaa)   2020-10-25 11:50:00
非告诉乃论吗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20-10-25 11:51:00
检察官太混阿 合理怀疑渎职了
作者: peterwu4 (notd)   2020-10-25 11:52:00
有打砲的事实嘛… 是不是强迫的就请法官认定很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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