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检举达人太磨人 立委提修法:轻微先劝再

楼主: popy8789 (面對它)   2020-10-23 12:36:54
应该先修定点录影举发这一条
警察单位录影举发,都规定在200公尺内设置告示牌说有录影举发
但民众可以不用,且录了都是在抓小辫子
如果这样要不废除告示牌好了
警察装测速就算是移动式的都要预告有相机,民众不用难道没有觉得不合理的地方
还有一楼私设红线问题,审查的人都很不用心,一楼自私画红线还摄影
结果是什么:自家车库?WTF
连审核都没有过自己画红线自己举发,结果还成立,乡民没踩过这种地雷吧
我是认为有好的检举达人,当然也有那种刁难你的检举达人,本来就要修到合理范围,不要变成报复工具
现在人人喊打不就是因为有少数拿来报复的吗?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 2.记者署名:
: 记者郑媁/台北即时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检举达人太磨人 立委提修法:轻微先劝再罚
: 4.完整新闻内文:
: 民众检举交通违规乱象频传,也衍生许多纠纷。国民党立委郑正钤日前提出“道路交通管
: 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拟规范轻微、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规检举案件,警察机关可先开
: 立劝导单,其类型由主管机关定之。
: 民众检举交通违规逐年攀升,光是今年上半年,检举案件共计273万多件;警方统计,实
: 际举发就有180万件 ,超过半数属于轻微违规停车。郑正钤认为,多数民众已出现检举浮
: 滥、耗费警力状况,因此提案修法规范,轻微、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规检举案件应“先劝
: 导再举发”。
: 郑正钤接受陈情指出,许多乌龙检举都仅凭行车记录器中的截图迳行举报,有民众只是倒
: 车准备路边停车,遭人故意以“并排停车”检举;另有民众在自家门口欲倒车入库,也被
: 检举红线违停。
: 郑正钤表示,道交条例赋予一般民众可行执法单位采证之事,却毋须受有执法单位所受限
: 制,形成法秩序矛盾,也让保障人民公共场域基本权利、 隐私权的意旨荡然无存。加上
: 被检举民众若要申诉为乌龙检举,举证并不容易。
: 由于民进党立委陈欧珀也曾提案修法,希望警方确定民众举发事件属实时要先劝导,再犯
: 同一违规行为再举发,当时获得19名立委连署支持,但一提出就被人骂翻,质疑助长违规
: ,最后撤案收场。
: 郑正钤说,他理解此案提出后正反面意见都会有,经过团队审慎讨论,修正文字仅是扩大
: 警方的裁量空间,并针对“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规检举案件,避免有心人士狭怨或连续
: 检举等情况。
: 现行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已有规定关于未严重危害交通安全
: 、秩序,且情节轻微,以不举发为适当者,可施以劝导免予举发得规定。像是牌照污秽、
: 驾照遗失或损毁、机车未依规定附载人员或物品或牵系禽、畜、宠物在道路奔走等。
: 也有民众分别透过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案,建议“废除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
: 之1规定(民众得叙明违规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检举) ”,以及“明定可经民众录影及
: 拍照迳行举发项目,需重大违规采能采用,而非任意拍照检举”。不过二项提案民众的响
: 应并不热烈,分别只有60及68位民众附议,距离成案门槛5000附议,还差一大段。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4936748
: 6.备注:
: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0-10-23 13:42:00
你没把结论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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