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遭林奕华幕僚性侵,却被劝退“怕影响选

楼主: ky284074 (哲)   2020-10-13 19:54:12
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记者署名: 谢孟颖
3.完整新闻标题:
遭林奕华幕僚性侵,却被劝退“怕影响选情”!被害人痛诉:他至今还是中央委员
4.完整新闻内文:
我的父亲是忠贞的国民党员,他生前都不准我们批评国民党,他如果地下有知,不知
道会怎么看待国民党……”2019年 4月28日,国民党立委林奕华服务处发生林姓主任
性侵害志工案件,本案虽于2020年8月一审判决林男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被害人 A小
姐却在过程受尽折磨。她于今(13)日召开记者会,痛诉求助无门、想报警却被调查
官“怕影响选情”劝退、事后遭跟踪持利器袭击、甚至律师也遭蓝营议员施压等无助
心情。 A小姐也揭露,加害人在被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刑后,到现在都还是国民党的
中央委员。
召开记者会的民进党立委范云表示,如今出来召开记者会,是因 A小姐不只希望处理
性侵案件,也希望当时身为雇主的林奕华能负起相关责任、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由
于 A小姐事发后严重身心受创、也有遭受陌生人持利器攻击,如今很担忧自己的人身
安全,因此全程戴口罩、帽子、座位也加上隔板,声音也以录音带变声处理。
回忆一路过程, A小姐表示,事发当天有位议员助理与调查官都跟她说“林奕华是好
人”、会出面解决,怕报警会影响选情,也承诺选后会帮忙,因此 A小姐暂时听议员
助理与调查官的话没去报警。然而当 A小姐开始打电话向林奕华求助,就是一连串的
状况。
“可是事情的演变跟我所想像的完全不一样,我打电话给林奕华,她不是没接,就是
透过桩脚说要到国民党党内初选之后,后来我打电话给林奕华办公室陈姓助理,他要
我和加害人自己解决……这件事在大安分局时交给一个请假 3天的警员,由于蒐証刻
不容缓,我们找上市议员,有人替我诉诸媒体。接下来调查局就发声明稿,说该调查
官并未曾于案发现场也未涉入当事人纠纷,设局之事纯属子虚乌有。”A小姐说。
党内初选才透过他人联络 她随即通报励馨基金会
2019年5月16日国民党内初选结束,A小姐说,当时林奕华终于透过自称现代妇女基金
会志工的张纯兰女士联络、要跟她约时间谈事情,但当下 A小姐相当愤怒、立刻拒绝,
并找上当时还未选上立法委员的范云协助,将案件通报给励馨基金会。同时, A小姐
也打电话给国民党中央党部、台南市党部申诉性侵案件,却皆未获回应,这让她忍不
住叹:“我的父亲是忠贞的国民党员,他生前都不准我们批评国民党,他如果有知,
不知道会怎么看待国民党……”
此外,一审期间 A小姐曾请求调阅加害人林姓主任于林奕华办公室离职日,林奕华函
覆林男已于4月19日离职、性侵案发当时仅是“义工”,后来A小姐再调阅劳保局资料,
显示林男是在5月3日才在立法院以委员助理身份退保。
之后 A小姐又打给家防中心、劳动局及社会局,却到一审结束都不知道由哪个单位负
责申诉案件。此外,从2019年5月起,A小姐开始不断接到无来电显示的无声电话,侦
查庭委任的律师事务所“有蓝营的议员尝试去请他们不要承接我的案子”、9 月份被
陌生人骑摩托车以利器割伤手肘处,一连串身心受创让她于11月份选择搬离原住处。
A小姐说,性侵案件发生1年半来,不只是打乱原本的生活,她因精神状况不佳无法工
作、需要不断地看精神科和心理咨商,亲人至今也都不知道她发生什么事,原订于2019年
底结婚的计画也画上休止符。
“我必须面对知悉此事的人对我的霸凌而非援手,整个社会援助制度显得形同虚设、
荒腔走板,当歹徒还在逍遥法外我却倍受痛苦,法律一日不制裁他,我就一天不能平
复……而我要走的路还很长,高院和最高法院是必经路途,我需要社会的协助。” A
小姐说。
加害人至今仍是中央委员 受害者:国民党令人非常失望
本案让A小姐受伤至深的,不只是性侵案件本身,也有知情者的态度。A小姐控诉,事
发当天在现场的调查官在法庭强调他与加害人只有“公务往来”、只是执行职务,但
面对 A小姐当下求助,“竟然叫我不要报警,也没有对我有任何帮助,事后还由调查
局发出完全没有同理心的声明稿。” A小姐说,自己后来也有打电话问调查局:为什
么调查官都不帮助被害人,为什么调查局可以发那种声明稿?调查局当时回复:“不
然妳去开记者会好了。”
“这样的公务员和公家机关,难道没有渎职吗?希望监察院可以调查他们。”A小姐说。
此外,A小姐控诉,加害人林男在遭法院判刑3年10个月后,到现在都还是国民党的中
央委员,这也让她对已逝父亲曾敬爱的政党感到失望不已:“这是由全国大会代表选
出的中央委员,代表国民党根本就对自己的党中央没有一点基本要求,曾经犯过刑案
的性侵犯都还可以担任中央委员,非常令人失望。”
立委切割、调查官要别报警 妇女救援基金会叹:受害者“信任”很重要
对于 A小姐案件,妇女救援基金会执行长杜瑛秋表示,性侵受害者第一时间需要很信
任的“重要他人”、尤其关键人物可以提供支持跟陪伴的部份, A小姐当初会选择去
当立委办公室助选志工、投入参选过程,想必也是对林奕华有基本信任;然而,事发
后林奕华却切割加害人当时仅是“志工”身份(事后发现被害人当时仍是立委助理),
说被害人是故意栽赃、故意影响选举风向,也让 A小姐深感遭到背叛,而国民党党部
反应更是:“她把最后希望放在党部想得到协助,打遍电话,却都没受到协助……”
杜瑛秋也批,法务部调查官不只听闻性侵案件发生后没通报,还要 A小姐不要报警:
“身为国家公务员,这样的反应是非常非常不好的,还发布新闻稿让她二度受伤!”
被害人在混乱中会需要支持、进而得到复原,然而 A小姐一路求助过程都无回应,也
让她越来越失望、加速伤口撕裂。
此外,杜瑛秋也质疑,A 小姐虽然曾打去性侵害防治中心、台北市社会局、劳动局求
助,各部门却都不知道性平事件相关法规也包含雇主对员工的规范、让 A小姐始终找
不到申诉对口,杜瑛秋说:“希望让这样事件不要再发生,也希望一些民代选举助选
上都多留意。”
台湾职业安全健康连线:非受雇者一样适用《性骚扰防治法》
台湾职业安全健康连线执行长黄怡翎表示,目前在学校、职场各处都有《性骚扰防治
法》、《性别工作平等法》、《性别平等教育法》来防范性骚扰与性侵案件,其精神
是让各机关场所知悉有性骚扰、性侵案件发生后就尽快去补救,以碧免其他人受害。
黄怡翎指出,虽 A小姐属于志工身份、非受雇者,一样适用《性骚扰防治法》,本案
加害人林男雇主林奕华如果知悉有性侵案件发生,也应有有适度补救措施──然而,
从 A小姐对此事申诉无门也可见,相关法规已上路15年,社会局、劳动局等相关部会
的公务员,却仍不知道自己有这样的权责义务。
范云批:政府体系对相关法令完全不了解
范云表示,依《性骚扰防治法》第 7条:“机关、部队、学校、机构或雇用人,应防
治性骚扰行为之发生。于知悉有性骚扰情形时,应采取立即有效之纠正及补救措施。”
违反者可处新台币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法规亦准用于性侵害犯罪,然而范
云也说,尽管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裁罚事件持续增加、2019年裁罚金额超过 700万
元,被依第7条罚锾的机关、部队、学校、机构或雇用人,如今件数依然是0、罚锾金
额也是0,可见如今政府体系、特别在社会局体系跟警政体系,完全不了解相关法令。
励馨基金会:应尽快通过“跟踪骚扰防治法”
关于未来修法建议,协助此案的励馨基金会台北分事务所主任王淑芬表示,从 A小姐
的自白可见其在案发后受到不明电话持续骚扰、实体攻击、连律师都接到施压电话,
显示性侵案件不只会在事件当下有影响,也会延伸到当事人的生活;况且,有 8成被
害人与加害人是被熟识的,还为被共同认识的人干扰。这过程, A小姐受到极大身心
创伤,尤其一审就历时 1年半,后续还有漫长的二审、三审,被害人一直处在极度恐
慌的状态。
因此,王淑芬希望尽速通过“跟踪骚扰防治法”相关法规。王淑芬表示,如今虽有预
防性羁押,但在性侵案件很难成立,目前多用《社会秩序维护法》、罚责轻而无吓阻
力;基于骚扰常是很多重大事件的前兆,美国、加拿大、英国也已有相关法规处理,
台湾也已有几个草案在立院待协商,希望能尽速通过。
再来,审理侦办期间也应对被害人有暂时保护机制,目前虽然在家庭暴力案件可以申
请,性侵被害人没有得到相关协助,王淑芬建议,在审理期间能增加一些禁制令、暂
时保护措施。
王淑芬也点出现有制度不足,例如 A小姐虽然有自行就医跟验伤、告知急诊是性侵案
件,这在台湾法规的“一站式服务”已做到完整,但当警卫问相关人员为何 A小姐要
去会谈室,警卫听完竟高呼:“啊?被性侵?”这般反应也让 A小姐受到极大伤害,
王淑芬提醒:“体制固然美好,但专业人员的素养也要再提升。”此外,性侵案件审
理通常历时很长,励馨处理的案件里5、6年也很常见,王淑芬盼未来能建立性侵案件
的司法专庭,增加司法人员素养、实务累积增加审判能力。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storm.mg/article/3105800?page=1
6.备注:
百年老店的切割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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