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被韩粉霸凌竟告不成!罢韩正妹傻眼全因这4字:太离谱可

楼主: chengcti (版主请投我一票!)   2020-10-09 17:13:53
实例中 不起诉应该就没了
有什么救济方法?
此外 有什么方法可以告检察官?
台湾法律烂的地方是
法官判决又不能当判例
意思是 每个地方不一样
如果会变成判例 法官就会小心一点
※ 引述《zakijudelo (Zack)》之铭言:
: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检察体系的黑暗面
: 这个案件是因为当事人有把不起诉书贴出来
: 大家看到内容才知道检察官逻辑及推论的离谱之处
: 多的是这种乱写还没有人知道就被用不起诉结掉的案件
: 反正不起诉不会公告出来
: 一般人上网也查不到
: 只有当事人知道自己莫名其妙就输掉的结果
: 虽然不起诉后还可以借由再议及交付审判来救济
: 但再议常常会有官官相护的情况
: 上级直接引用不起诉书的理由来驳回再议的情况相当常见
: 翻盘机率差不多仅一、二成
: 更不用说交付审判(仍非进入开庭审理的状态)翻盘的成功率连1%都不到
: 不少人根本就在检察官这关就吃闷亏
: 连让法官审理的机会都没有
: 有相关经验的被害人就知道这有多呕
: 尤其不要小看检察官想减少案件量
: 打算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心态
: 今天看别人吃闷亏可能觉得不关自己的事
: 就不要改天自己也面临这种状况
: 平常大家可以骂恐龙法官
: 就是因为判决是非常公开透明的
: 写得好不好、推论有没有道理都可接受检验
: 但不起诉书呢?
: 在看不到内容的情况下你连能不能骂恐龙检察官都没机会啊
: https://bit.ly/2IbXczI
作者: stun991 (无我渡苍生)   2020-10-09 17:14:00
自诉啊
作者: ocaen5566 (洋海56)   2020-10-09 17:14:00
再议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0-10-09 17:16:00
告诉人接受不起诉或缓起诉处分书后,得于10日内以书状叙述不服之理由,经原检察官向直接上级检察署检察长或检察总长声请再议。
作者: king123 (神秘人)   2020-10-09 17:17:00
因为那女生没住家里 妈妈跟她讲的时候 超过十天了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0-10-09 17:17:00
自己权益选择睡着,怪东怪西
作者: king123 (神秘人)   2020-10-09 17:18:00
不过问题还是在检察官 应该全家被抓出来公审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0-10-09 17:18:00
自诉要花钱阿,人家就不想花钱讨公道,刚刚好而已
作者: ludoren (地图游击手)   2020-10-09 17:21:00
自诉到法院一定要请律师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20-10-09 17:40:00
再议 还有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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