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之铭言:
: 馆长去年8月1日与王怡天签下的协议书中明定,“恶名昭彰”公司承诺即日起不再于T恤等
: 衣服、裤子、运动鞋、帽子、袜子、手套、皮带及健身器材的商品上,使用或申请含有“
: Infinite Power”的商标标示或文字,并停止贩售,若违反协议约定,要支付违约金300万
: 元。
: 但“恶名昭彰”公司签下协议后,仍在网站上销售印有“Infinite Power”的T恤,法官认
: 定馆长的“恶名昭彰”公司违反协议,要支付王男违约金。馆长律师反击,认为协定仅限
: 定特定样式,但王怡天却主张,只要衣服上有“INFINITE POWER”字样就是侵权,质疑根
: 本是文字狱。
我又要来黑馆长了!
首先 我告诉馆长啦
这串英文字 台湾2300万人都能用
如果不能用 就是文字狱 但是有例外
就你馆长陈之汉不能用啦XD
谁叫你去年8月1号
要去签协议书 保证自己不用在服饰上?
不管这协议多不合理 只要没有不合法
他就有效啦!
除非协议是 馆长每天要直播尻枪
这样违反善良风俗跟法律的协议 才会无效
而你自己签的协议 虽不合理 但也是你自愿签的
自己签一签 然后忘记喔?
而且馆长的律师
战绩不是很漂亮耶
战绩:
(不以最终判决结果来论。
馆长被告情况下 被起诉就算败 不起诉算胜
馆长告人情况下 起诉为胜 不起诉为败)
告鸡腿哥求偿100万 败
被吴宗宪告 败
告吴宗宪 败
告艾玛 败
被艾玛告 败
告李天铎 胜★
被卢昆福告 胜★
被詹江村告 胜★
被罗文告 败
被降龙告侵权 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