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真正没搞清楚状况的是陈柏惟
中华民国宪法目前就是把大陆地区当成我国你要建屁交
四月有一个台商在大陆包二奶也被法院认定触犯我国刑法通奸成立
(那时候通奸还没有除罪)
他五月还说要立中国关系法取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你觉得呢?
你法律是不能牴触宪法的不然都是无效,我等看他闹笑话
对了再补上2018年民进党政府陆委会的公文
https://i.imgur.com/Fxdfpaz.jpg
然后台美在1960年代就曾经建交维持一段时间
现在再度建交当然是复交
反而碍于两岸条例,两岸建交你要派外交部还是陆委会?
陈柏惟麻烦再去多读点法条,不要乱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