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屏县警局:小货车不慎擦撞肇事

楼主: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20-09-28 13:07:51
※ 引述《a9594524 (wu)》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m21h2CY.png
: 原文网址:
: https://reurl.cc/OqGR3v
: 快速道路上行车纠纷成交通事故 屏警吁请民众保持冷静并遵守规定
: 屏东县万丹乡台88快速道路东向西(屏东往高雄方向)17.2公里处于109年09月26日15时20
: 分许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蔡男驾驶自小货车沿台88线快速道路外侧车道(东往西)行驶至肇
: 事地点附近,往右侧路肩变换车道欲超车行驶,郑男骑乘大型重型机车沿台88线快速道路外
: 侧车道(东往西)于自小货车前方直行,自小货车向右侧路肩超车后,欲变换回外侧车道时不
: 慎与大型重型机车右侧手把擦撞肇事,所幸双方送医后都无生命危险,经测试酒测值均为0
: 。
: 本局屏东分局获报后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处理,并于09月26日及27日完成交通事故谈话纪录双
: 方驾驶均已制作笔录完毕,初步了解双方车辆均未装设行车纪录器。经检视目击民众所提供
: 之行车纪录器影像,发现该自小货车驾驶人有“恶意逼车行为”及明显“违规行驶路肩”等
: 行为,警方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1项3款“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
: 当方式,迫使他车让道”,可处6千至2万4千元以下罚锾并吊扣车牌3个月,以及同条例第33
: 条第1项第9款“行驶于快速公路,未依规定使用路肩”,可处3千至6千元以下罚锾,迳行举
: 发在案;其中自小货车驾驶人危险驾驶行为严重,触犯刑法第304条强制罪,犯本罪者最重
: 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同法185条之1以他法致生公众往来之危险之妨害公众往来安全
: 罪,触犯者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相关刑责,本局屏东分局业已通知双方驾驶到案说
: 明制作调查笔录、厘清案情,依法究责。
: 警方在此呼吁驾驶人发生行车纠纷时务必保持冷静,切勿一时冲动行为导致憾事发生。屏东
: 警分局将利用各勤务机会,加强对民众交通安全宣导,增进民众交通安全观念,并针对危险
: 驾驶之违规车辆加强取缔。
: https://i.imgur.com/cXKWRPT.jpg
: https://i.imgur.com/MC63ZWx.jpg
: —
: 网友表示:郑捷不慎伤及捷运民众
: https://i.imgur.com/Hd1gFhd.png
: -
: 阿智,出来不慎囉!
: 你当机车
https://i.imgur.com/mwG99CZ.jpg
今天还有警察去阻碍别人买水产喔
反正四轮大爷怎么撞 怎么想杀人都说是意外
https://i.imgur.com/AXGxQ9c.jpg
这边要说火车蓄意冲撞吧
https://i.imgur.com/Psuy3pp.jpg
这个要怎么判? 小客车逼车?
作者: qwe60038 (JWYan)   2020-09-28 13:08:00
我还是觉得阿智出来当机车好
作者: prpllark (烧炭)   2020-09-28 13:31:00
看地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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