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DDDRR (QQ)》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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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体来源:苹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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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记者署名:王志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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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闻标题:路不拾遗竟挨告窃盗 好心男获不起诉怒讨10%报酬
就算你捡到钱包到警察局
而失主认为钱包自己没有弄丢是被偷的
也是可以告人偷窃啊~
虽然偷钱包还送去警察局理论上机率极低(87?)
大部分都是热心民众才会肯多跑一趟路去警察局
不过
万一被告一次,虽然99%不会被起诉
不过也可能这辈子留下阴影
不敢再做好事......
认真说~大家捡东西送去警察局
会全程录影吗?
为了以后可能被失主告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