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的新闻稿要看好,是依据 长期照顾服务法开罚
https://dos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
6CA16D3397A7A302&sms=72544237BBE4C5F6&s=F8CD803C2F524D67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70040
卫服部长期照顾服务法 于民国106年6月通过施行
第 21 条
长照机构依其服务内容,分类如下:
一、居家式服务类。
二、社区式服务类。
三、机构住宿式服务类。
第 22 条
前条第三款及设有机构住宿式服务之第四款、第五款长照机构,应以财团
法人或社团法人(以下合称长照机构法人)设立之。
公立长照机构不适用前项规定。
本法施行前,已依老人福利法、护理人员法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设立
从事本法所定机构住宿式长照服务之私立机构,除有扩充或迁移之情事外
,不受第一项之限制。
※ 引述《q347 (我家隔壁北川景子)》之铭言:
: 因为之前老母生病,最后快要出院了。
: 想要送去老人机构照顾几天,我们也都累坏了。
: 可是我们家附近的机构都很远,想要天天看不太方便,机构也不想收短期。
: 后来有人来说他可以帮忙照顾,费用跟一般老人中心差不多,
: 他说他们那边收三个人,可以再多收一个 我觉得奇怪??
你家附近的五人以下照顾机构如果是106年之前就成立,就不受这限制
: 我跟他要机构名称 他也不给我 想说是不是黑机构??
: 但是他给我看一个连结,好像是真的可以免立案。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39
依据“长期照顾服务法”第23条规定长照机构之设立、扩充、迁移,应事先申请主管机关
许可;台北市政府卫生局表示,违反者可依该法第47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
以下罚锾,未经许可设立为长照机构,提供长照服务者
: 老人福利机构设立标准
: 第七条
: 各级政府设立及办理财团法人登记之长期照顾机构或安养机构,其设立规
: 模为收容老人五十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限。但中华民国九十六年二月一
: 日以前已许可立案营运者,不在此限。
: 小型长期照顾机构或安养机构,规模为收容老人五人以上、未满五十人。
: 他的说法:在五人以下的,算是个人照顾,不需要立案是合法的。
: 他说自己妈妈中风在照顾,有段时间政府容许这种家庭在照顾别人。
: 所以他照顾自己妈妈,还有两位别人的妈妈,后来也想照顾我的妈妈。
: 他就不用出去找工作,还可以赚钱养家,是政府美意之一。
: 当时他妈妈中风,老婆跑了,想离婚也找不到人盖章,工作也辞职了,整个没收入,
: 照顾其他人后,扣除必要开销每个月还可以赚个两三万,够他自己和妈妈吃饭。
: 只是一天要工作18小时有点累,朋友少的可怜就是了。
: 我妈想住在家里面,我们就把他赶出病房了。
: 当然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合法,只是这次内湖火灾之后,政府会不会正眼看这个事情。
: 美推30P 重复只有一包 前一百推都有
长照法 长照法 长照法。 我不发p币我说三次给你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880908
别于过往“老福法”让个人就可成立长照中心,“长照法”2017年上路后,第22条即规范
,若要设住宿式长照机构,应以长照机构法人设立。而在成立长照机构法人后,要经专家
审查会(消防、建筑、护理、消保等委员)审核通过后取得筹设许可,还要再申请设立许
可,除书面审查外,另也要进行实地勘查,审核通过后才发给许可证书,才能对外提供服
务。
卫生局证实,丁姓负责人是康久有限公司负责人,除了该公司,丁姓负责人另找来丈夫、
女儿当股东,共同成立长照社团法人。卫生局表示,经今日现场询问丁姓负责人,丁姓负
责人也说要找新场址设立新机构,但卫生局强调,即便取得法人资格,若未依法向卫生局
申请获得筹设许可,就是未立案单位,不得提供长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