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赖佩璇、曹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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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Uber登记北市 公路总局无权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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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Uber登记北市 公路总局无权罚
2020-09-19 00:06 联合报 / 记者赖佩璇、曹悦华/台北报导
台湾宇博数位服务公司(Uber)未依法登记出租车客运业,却招揽司机载客营利,遭公路
总局依违反公路法裁罚并勒令歇业,宇博不服提告,一审认为公司登记在台北市,公路总
局对“直辖市辖内出租车客运业”欠缺管辖权,判宇博胜诉;公路总局上诉后,最高行政
法院大法庭昨做出统一见解,公路总局对Uber无权裁罚并勒令停业。
大法庭做出统一见解后,具有拘束力,对目前在法院审理中的数百件裁罚案件,都应依此
见解遵循审理。对此,交通部及Uber皆表示尊重。
Uber借由网络招募司机,分别在台北、台中巿等地,由App应用程式平台,指挥调度车辆
营运载客,载客完成后,乘客以信用卡付费,宇博再拆帐分配给接受调度的司机。
公路总局认为,Uber未经申请核准,利用网络平台经营汽车运输业揽载乘客收取报酬,陆
续依违反公路法裁罚并勒令停业;不过Uber主张,公司登记在台北市,仅北市府有裁罚管
辖权。
公路总局辩称,公路法规定对于未经核准经营出租车客运业,直辖市政府及公路总局皆有
事物管辖权限,且就算土地管辖错误,交给台北市政府也应为相同处分,依行政程序法规
定毋需撤销原处分。
一审指出,Uber及合作驾驶所提供服务确实是“经营汽车运输业”,且归属于“出租车客
运业”;依公路法规定,登记在直辖市的出租车客运业者,主管机关应为直辖市政府,因
此应受直辖市政府公路主管单位裁罚,而非公路总局。
合议庭认为,公路总局对直辖市辖内出租车客运业无管辖权,对Uber的原处分有瑕疵,依
法判决撤销。公路总局不服上诉,合议庭考量相关案件系属最高行政法院数百件,具原则
重要性,将法律争议提案予大法庭宣示裁定。
交通部说,尊重裁定,后续将待接获裁定书后,依裁定理由另行邀集各直辖市公路主管机
关研议妥适做法。
Uber同样表示尊重,并强调自去年起,紧密配合中央,在政府辅导下转型营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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