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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愤杀人?男行车被阻持铝棒打死人 警证称“打头打到锵锵响”
杨国文
桃园黄姓男子不满杨姓男子持铁棒拦阻来车等失序举动,害得警方封街交通管制,导致其行
车动线受阻,竟持铝棒下车持续痛殴杨男头、颈部等要害,导致他伤重死亡;黄男应讯否认
杀人,辩称因看到杨男打警察,才持铝棒打杨,律师则主张,黄应适用“义愤杀人”规定获
减刑,但高等法院认为员警当时已控制现场,黄男犯行具杀人犯意,依杀人罪重判黄男17年
徒刑、褫夺公权8年,仍可上诉。
此案发生在2016年7月9日下午,黄男驾车行经桃园市桃园区同安街时,遇到多位警员为处理
杨男持铁棒拦阻来车、并毁损车辆事件,而进行暂时性的交通管制,拦阻车辆进入,黄男不
满其行车动线受阻,竟持铝棒下车,且不顾员警拦阻,冲到杨男面前,先与持铁棒的杨男对
峙,随即趁隙挥击杨的头部、颈部等处。
杨男负伤后退,跌倒在地,黄男仍不罢手,两度继续挥打杨男的头部、颈部和上半身,员警
们见状,上前制止黄男,并欲抢下其手中的铝棒,但黄男坚不放手,仍欲再度殴打杨男,最
后遭员警强力制止。警方立即通知救护车将杨男送医,仍伤重不治。
桃园地检署侦查后,依重伤害致死罪将黄男起诉。
不过,黄男应讯否认有杀人犯意,当时是因为杨男造成交通阻塞,心生不满,又看到杨男在
砸车子,也看到他打警察,加上杨的手中拿铁棒,他才拿着铝棒下车打杨男,但未刻意攻击
杨男头部,只有普通伤害的意思。
黄男的辩护律师主张,当时黄男和杨男明显对峙,黄男应适用“正当防卫”或“义愤而杀人
”。
高等法院审理认为,黄男持质地坚硬的铝棒,多次朝杨男头部等要害殴击,且下手力道猛烈
,连在场员警都证称“听到铝棒打到头部发出锵锵锵的响亮声音”,甚至在杨男倒地后仍持
续以铝棒殴击,与杨伤重死亡有因果关系,具不确定的杀人犯意,因此依杀人罪重判17年徒
刑、褫夺公权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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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靠北,这样判17年!? 一定没先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