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应该反过来问法界精英们,台电到底要怎做才能没有疏失?
就算今天是例行放水,没有机件故障问题,
但是没有去对违规进入者劝离那也会有过失,也是国赔。
问题那一整条河那么长,难不成要放水时全线都要广播?
广播也不见得会人人都听到,人家忙着游泳,或晚上已睡着了,有可能听不到,
所以放水前最好要派人沿河走一遍,看到有人就要立刻劝离,不然不能放水。
对了,只派一两个人可能不够,因为台电人员不可能站满整个河岸,
他往下游走了之后,上游如果又有人进入河床地没被劝告到,那又可以国赔了。
这做法实际上根本没实行可能。
我实在对台湾某些法律人只会提出问题,但却不提个解方感到厌倦了。
酒驾重罚无效,死刑不能解决问题,那不然法律人说说要怎么解决。
还不是都推给别人,然后站一边说风凉话。
反正法官说犯人可教化就是可教化,出去后再犯是监狱教化失败,不关法官的事。
大概就是这种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