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爱讲四万换一块的人都没顺便提离开我们的邻居做了什么
看一些人如此怀念想必是很中意他们的均贫卡吧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09546696.A.032.html
1945年战争结束,日本的情形是非常严峻,首先,日本要面对的第一个是,战时大量发
行的国债,到1944年已经是国民所得的266 倍,而等待着日本的,自然是大规模的通货
膨胀。
那日本是怎么打消通膨的呢?
首先,1946年2 月17日,伴随着“新圆切替”(旧钞换新钞)和“预金封锁”(限制每
人每月领出金额),日本政府颁布“临时财产调查令”。表面上是说,为了抑止通货膨
胀而实施限制储蓄领出,但是事实上,这背后隐藏着更大的目的。
接着,1946年3 月3 日,日本政府宣布“新圆切替”结束,在这时间点之后,除了学校
学费等政府指定状况外,一律不许使用旧日本币。简单来说,如果1946年3 月3 日以后
,来不及把旧日本币换成新钱的,政府一律赖帐。
(政黑附注:所以你听到有人说什么台湾银行券跟日圆1:1 ,在四万换一块钱的时候如
果没被换走拿去换美金价值多少又多少,你就知道他是在BS,在1946年3
月3 日以后,在台流通的所有日圆和台湾银行券都变成废纸了。)
8 月11日,日本将被封锁的预金(储蓄)一定金额分成“第一封锁预金”,超过这个金
额的称为“第二封锁预金”,8 月15日,日本政府发布命令,命令企业和银行要将新旧
会计帐分离,所谓新会计帐,是指要复兴所使用的资产帐目,而旧会计帐,则是结算战
争时期的一切帐目,在以上这些先行措施处理结束后,10月29日,日本政府公布了三部
法律:
第一部是“战时补偿特别措施法”,简单来说,日本在战时从军需工业借了许多钱,理
论上这些债务是要偿还的,基于这部法令,这些跟政府有借贷关系的企业在得到日本政
府补偿的同时,会被政府课征100%的补偿税--简单来说,日本政府如果欠企业一百万
,那先还你一百万,然后再课征一百万的税。
第二部和第三部则是“金融机关再建整备法”和“企业再建整备法”,日本政府支援企
业重建,将日本企业和银行的债务用第二封锁预金打消了,当然最终是以“国债”的方
式进行了补偿,但是所谓“国债”,原本就是国民来支付的,所以对国民来说,根本就
没有得到补偿,反而是财产丧失了。
最后,1946年11月11日基于新旧会计帐合并与储蓄封锁等调查结果,日本政府公告“财
产税法”并实施,里头规定,在1946年3 月3 日为时间点,住在日本国内的日本人所有
动产、不动产与储蓄等,全面性课征最低25% 、最高90% 的财产税,简单来说就是对日
本使用了“均贫卡”,交不出钱来的,除了可以用实物支付以外,还可以用储蓄抵债。
使用了这么激进的手法消灭市场上的通货之后,日本在1946、1947、1948这三年的通货
膨胀率(比起前一年)分别是432.9%、195.9%、165.6%,虽然通膨看起来很高,但物价
“只”上涨了14倍,追根究柢,这些政策是有效的。
……只是日本民众到底有没有一堆人去跳海,我就不知道了。
四万换一块或新圆切替的背景都是战后生产的严重破坏下导致的恶性通膨
1950年前亚洲不像欧洲老爷们有马歇尔计画输血,只能不择手段自救
以台湾来说四万换一块只是其中一个项目而已
1949年陈诚来台开始,包含爱国公债、黄金储蓄、物资与外汇管制、币制改革等......
不过包含最有效的利率政策(优利存款)都只是治标来争取时间
随后的美援跟恢复生产才是治本的重点
韩战的美援最为重要毋需多言,恢复生产以战前的1937年为标准
工业产值在1950年已经从国府刚来的20%左右恢复到九成以上
四万换一块或新圆切替都是短期救急的手段
不管台湾还是日本,美援跟恢复生产搞定后才正式脱离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