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记者署名:
潘维庭
3.完整新闻标题:
《科技侦查法》草案公告 蓝委:爱骂中国大陆没人权,自己也搞这一套?
4.完整新闻内文:
法务部9日公告制定《科技侦查法》草案,让未来侦查犯罪使用的监视、摄录与追查位置
的科技设备有使用法源。国民党立委李贵敏今(11)日示警,过去大家担忧的科技监听、
GPS跟监、手机与个人通讯APP软件监看等作为都将入法,不但对人权是一大威胁,更让人
质疑,真人实境版的全民公敌,是否就此上演;国民党立委郑丽文也就此提出4点担忧。
李贵敏表示,表面上,《科技侦查法》是规范政府科技侦查;事实上,却拟摧毁《宪法》
保障的隐私权,把个人行动与足迹透过科技工具“全都露”,在老大哥眼皮子底下,民众
一举一动与言论将任其窥伺而无法挡,严重侵害基本人权,遑论保障。
李贵敏批评,法务部在要求人民不要负面解读《科技侦查法》前,是不是该出来面说明一
下,凭什么以科技为名侦查,就可以排除《宪法》和《通讯保障及监察法》所保障的“通
讯自由”和“隐私权”?
李贵敏质疑,为什么《通讯保障及监察法》明明严格限制,只有在有事实证明在危害国家
安全、危害经济秩序或社会秩序“情节重大”、有相当理由可信其“通讯与案件有关”、
又“不能或难以其他方法调查证据”等,才可以由检察官声请“法院”核发通讯监察书,
但法务部却打算用“科技侦查”为名排除相关限制?
李贵敏指,甚至根据民进党政府草拟的修法内容,未来只要检察官认为有必要,就可以监
看、拍照、录音、录影;对于与案件无关的人,竟也可以用“实施调查时,受调查对象或
标的以外之人或物将无可避免地涵盖于调查内容,亦得为之”无限扩充范围,“这还有王
法吗?还能谈人权吗?”
李贵敏批评,民进党就算不在乎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但《科技侦查法》草拟前难道是闭
门造车,完全不参考各国相关规定?连科技领先的美国都规定一定要有明确证据显示与该
案有关并取得法院核可,为什么用科技侦查为名,就只要检察官,认为必要就可以发动?
李贵敏表示,民进党最喜欢骂中国大陆没有人权,以科技手段监控人民。怎么自己也搞这
一套?如果民进党可以挟持立法院多数,让这部无视人民基本人权的《科技侦查法》三读
通过,哪一天“刑求取供”的专制违法行为会不会也合法化?我们的民主法治不就化为灰
烬了?
郑丽文提4点担忧:电影的“天眼系统”真实上演?
郑丽文则指,未来检察官办案可以合法安装GPS、骇客入侵电脑、手机和通讯软件监控当
事人和周围的人。科技侦查法如果立法通过有4点担忧:一、检察官追踪调查权力无限扩
大:除了调查对象,与案件相关人员,检察官都能秘密监看、拍照、录音、录影、追踪;
二、个人隐私是塑胶:无人机空拍机、GPS将能合法长期监控,24小时获得个人大量的“
生活细节”和“位置资讯”;三、不须经法院授权:无人机空拍机进行调查1个月以上,
仅需检察官同意;GPS使用2个月以上才需经法院许可;四、检调单位变成合法骇客:电脑
、手机、平板、信箱都会被检调单位侵入,所有网络轨迹和讯息全都曝光。
郑丽文也提到,万一遇到不肖公务员,所有人的个资、秘密、习惯、路线、兴趣可能都会
被卖掉;得罪了谁或是谁的政敌,可能会被24小时全方位调查,反正只要不超过2个月,
没有人知道。她也形容,“鹰眼、全民公敌、玩命关头的天眼系统,在现实里真实上演。
”
郑丽文质疑,“资料留存在公家机关,什么时候会删除?不知道。资料会不会被挪用?不
知道!统统不知道的情况下,法务部急着上路,是为了什么呢?”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storm.mg/article/3024985
6.备注:
[XD] 当你用华为手机传了个笑话 #1StDTzJ5 (joke)
https://i.imgur.com/ekd5izn.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