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记者曾健祐/桃园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大叔偷嘿咻小30岁少女 她写日记写“吃甜点”成铁证
4.完整新闻内文:
杨姓男子上网认识1名12岁少女,明知她未成年、双方相差30岁,竟多次带往汽车旅馆发
生性行为,少女并将过程写在日记中,以“吃甜点”、“次数”当代号,直到阿嬷惊觉异
状才曝光,杨起初称是半推班就,后又改口坚称没强迫,检方认为他嫌疑重大,依5个妨
害性自主罪嫌起诉他。
检警调查,杨男(42岁)去年透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少女,隔没多久就约出见面,4月起
就带她上汽车旅馆发生关系,2人持续联络了半年多,至少有5次性行为,后来少女阿嬷察
觉孙女常和陌生人出门,一问之下惊觉不对,向警方报案才曝光。
检方讯时,杨男坦承知道她年仅12、13岁,但起初称刚开始少女有说不要,但他持续对方
就没反对,是半推半就,后来又改口说,有经过少女同意,没有强迫发生性行为,她并未
抗拒或说不要,表示2人性交是合意的。
但少女指证历历,加上她在去年4、5月间,日记写道“第一次见面,亲抱摸都有”、“第
一次没了”、“晚上吃甜点,6次”、“早上甜点,半睡半醒1次”、“甜点,2次,差点
被发现”等语。
少女也称“甜点”、“次数”各是代表发生性行为,以及性交的次数,其中次数计算是包
括中间有休息一下,后来又再继续,至于“差点被发现”是指差点被阿嬷发现,每次都注
记日期、次数等,另有2人的LINE对话纪录佐证。
检方认为,杨男嫌疑重大,认定他至少和少女发生5次性行为,侦结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
为性交罪嫌起诉他。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854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