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科技侦查法// 重罪犯 警调可植木马蒐证

楼主: noenergy (energy)   2020-09-10 21:55:57
说实在的,在讲电话的时代,也有监听的法案。
现此时要订定科技侦查并非全然不可讨论。
然而这毕竟是让政府扩张权力的法案,理应充份预告、沟通,
然而公告讨论的时间却只有7天。
见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d1fb429e-a4a9-40f9-8a26-a592f7e73e9f
公告周知预告制定“科技侦查法”草案
发布于 2020-09-08截止于 2020-09-14
“公告未达60天之理由说明:
鉴于侦查机关使用科技设备进行调查迭生法律争议及实施困难
,为确保侦查机关实施科技侦查之合法性,兼顾人民基本权利
之保障,爰定较短公告期间。”
与此相较:
卫生福利部公告:预告“医疗器材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草案,
发布于 2020-09-08截止于 2020-11-09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公告:预告“农药使用及农产品农药残留抽
验办法”第9条附件修正草案
发布于 2020-09-08截止于 2020-11-09
经济部公告:预告“度量衡业务委托办法”修正草案
发布于 2020-09-08截止于 2020-09-23
劳动部公告:预告“劳工退休金月提缴分级表”修正草案
发布于 2020-09-10截止于 2020-09-24分享至
以上,公告事项繁多不及备载,多数公告讨论期都至少14日。
近日另一个只给7 日讨论期的公告为:
卫生福利部公告:预告“美国及加拿大牛肉及其产品之进口规
定”修正草案
发布于 2020-09-07截止于 2020-09-14
政府权衡公告讨论期长短之基准,是不是太那个什么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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