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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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者署名:
2020-09-01 09:23 联合报 / 记者陈弘逸/屏东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黑心油强冠经理与课长 犯食安、诈欺共285罪判7年
4.完整新闻内文:
曾发生于6年多前,轰动全国时安风暴的黑心油案,屏东地检署认为当时担任强冠公司的
黄姓品管部经理、吴姓品管部课长,没有善尽责任,却配合公司犯行,导致近多家下游厂
商受害,进而遭起诉,屏东地方法院经审判,于本月19日判处黄、吴处7年徒刑,其中2年
得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指出,强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文祥,负责综理公司业务,副总经理戴启川,
办理国内猪油原料采购,至于黄姓品管部经理、吴姓品管部课长则听命于上层,4 人均以
制造食用油脂及衍生油脂商品贩售为业。
但黄、吴2人身为该公司品管部门的最高主管,对于猪油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更对猪油的
脂肪酸组成有一定的了解,却明知强冠公司负责制造、贩卖食用猪油,是国内知名的猪油
制造业者,但仍配合上层以低价向地下油行收购劣质、不可食用的各种油料制成“全统香
猪油”,还贩售给285间厂商,导致下游厂商与社会大众受害。
屏东地院审理期间,黄姓品管部经理与辩护人辩称,经理一职,乃负责产品研发及客户服
务,原料猪油之采购、检验并黄姓经历的业务范围,至于检验由吴姓品管部课长负责,采
购则经由强冠公司副总戴启川决定,因此,并未读过入厂检验的数据,更无参与采购程序
。
对此,吴姓品管部课长也喊冤,只负责督导品管员依公司规范检验油品,至于油品的来源
,为何及采购与否,皆非职务范围内。
最后,院方认为,黄姓品管部经理、吴姓品管部课长受雇于公司,为求生计配合收购劣质
油,恶性较轻,也非主要获利者,再者两人皆无前科等考量,因此,黄、吴处7年徒刑,
其中2年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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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25343
6.备注:
黑心油毒害台湾人 重判七年
宗瑞哥 轻判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