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wardsyo (爱德华)》之铭言:
: 律师是帮人辩护的,可以帮人申冤
: 但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 律师在帮受害者辩护应该可以心安理得,但是帮罪犯呢
: 很明显一个罪犯就是杀人,就是性侵,就是渣,证据明显到不行
: 可是收了钱要帮他辩护,那这个时候啊
: 律师心里在想什么啊
: 有没有八卦
这位网友真是先知
过一个星期就有案例了
要枪杀馆长的伪甲请了两个大牌律师
其中可是有担任过检查官和司法官
以前当检查官司法官必须刚正不阿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现在当律师却为明显是罪犯的人辩护至能轻判就轻判甚至脱罪
这样心境转变之大自己的良心受得了?
又不会担心担任检查官司法官时承办过的案子会让各界质疑是否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