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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温于德、林嘉东/综合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法官︰关得住人关不住心 通奸除罪 民事低判只赔10万
4.完整新闻内文:
2020-08-27 05:30:00
大法官今年5月29日做成释字第791号解释,宣告通奸除罪化,社会大众预期
通奸刑责既然已经除罪,为了慰抚配偶权遭损害的一方,民事判赔金额应会
比过往来得高。不过台北地院法官詹骏鸿做出一件与多数民众想法相左的判
决,他特地引用大法官黄昭元于791号解释时的协同意见书,认为感情世界属
个人道德、伦理范畴,外人无从干预勉强,依此劝谕认为告小三无助于婚姻
的修补,最后判决赔偿10万元。有法界人士说,此一判赔数额相对于一般获
赔20、30万元或更多的情形来看,可说略低于行情。
判决与大众想法相左
法官指出,原配若单纯向小三索赔,而没有好好修补本来的夫妻关系,纵然
获赔也没有办法维持原本婚姻关系,故认为本案黄姓原配求偿金额50万元过
高。
黄姓原配主张,他与丈夫结婚多年,丈夫2018年8、9月间常在外过夜不归,
经她质问,才得知丈夫与侯姓女子出轨。她并掌握,丈夫透过LINE向侯女表
示“所以我表现好嘛!”“我碰妳有上天堂的感觉囉!”“妳没有忘记我已
婚…”,侯女回“我知道啊!”
原配认为,丈夫与侯女有同宿一室、搂抱、亲吻或互诉款曲等亲暱行为,已
属婚外情,违反配偶应负的诚实义务,破坏夫妻共同生活圆满、安全及幸福
,故对侯女求偿精神慰抚金50万元。侯女未聘律师、也未出庭辩论或提出答
辩状。
法官认为,依据LINE对话,可认定侯女明知何男结婚多年仍搞暧昧,已超出
一般配偶所能忍受的交往情形,但没有证据证明2人通奸。
詹骏鸿︰对话无法证明通奸
詹骏鸿特地在判决书内引用大法官黄昭元于通奸除罪化的协同意见书内容:
“感情的世界多属个人道德、伦理的自主范畴,就连父母、亲人也难以干预
或勉强,更遑论国家法律。在两人世界中,能够携手同行,白头偕老,固属
美事。然如因各种因素致难以继续同行,纵令动用刑法伺候,监狱关得住人
,但还是关不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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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9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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