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88 (188)
2020-08-22 10:39:58※ 引述《gourmand (一念之间)》之铭言:
: “辨识能力的缺乏”由行为人(被告)的故意或过失所招致,
^^^^^^
今天高院和一堆法匠针对"故意"大做文章
那我想问 "过失"咧? 而且中间是用 "或" 代表讨论过失时不用满足故意的条件
吸毒不算过失吗? 吸毒可是法律明定犯法的行为 这不算过失?
法匠老是在这边夸夸其谈我已经无感了 不用再自以为的替我上什么法律课
上次杀警案我就战很多篇文了 在八卦版a我ID都看的到
所以一审判无期的法官是法盲囉? 精神鉴定法律也没规定一定要采信阿
台大医说完全无辨识能力法官就完全接受 完全不用管社会观感囉?
真正的Taiwan No. 1 我无法想像在任何已开发国家吸毒加杀人可以判决无罪
真的需要修法没错 不过不是修19条 而是新增个法官人民投票淘汰机制
太扯的法官引起人民怒火就直接像发度罢韩那样投票免职
别扯什么三权分立 没有制衡的权最后都会变得乱七八糟
其他国家也没看过法官这么没良心的 既然不自重就是应该被人民换掉
: 如此一来就不能阻却罪责
: 亦即不能改用其他较缓和的替代手段例如强制治疗
: 而是必须课予刑责。
: 问题是如果要适用原因自由行为,对被告课予刑责
: 首先就是必须要证明
: 被告是“故意”或“过失”而使自己陷于缺乏辨识能力的状态
: 并且必须在当下就对之后的行为有所“预见”
: 但这是对被告所不利的事证,必须由检察官充分举证
: 所以问题是检察官的调查证明到什么程度?
: 依照现行法
: 如果没有办法证明被告有自陷于无辨识能力的故意或过失
: 那就无法适用19条第3项的原因自由行为。
: 但由于故意或过失是主观上的要件,
: 一个人的主观当然是难以证明的,
: 所以一般会以客观上“是否能预见”的“可预见性”
^^^^
一般? 写在法条哪里? 如果是XX学说 为什么一定要奉为圭臬? 权威说的就是对的?
解释一下为何吸毒不能算过失?
: 来与主观上的故意做连结
: 也就是说,必须要能预见到“自己吸到茫了之后会砍死老妈”,
: 才会具备了故意或过失的要素。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20-08-22 10:41:00我也觉得为什么不算“过失自行招致”?
作者:
Hall (找回做研究的快乐)
2020-08-22 10:43:00社会观感是什么 能吃吗?我法匠匠心独运判个无罪鸡鸡歪歪个屁
作者:
Kimmy (Kimi)
2020-08-22 10:44:00支持,烂法官反而是毒瘤,滚下台吧
作者:
vev (Jammy)
2020-08-22 10:44:00这可以办公投吗?修宪让法官不要有如此大的权利吧...
作者: colenken (呵呵) 2020-08-22 10:45:00
垃圾判决
作者: Superted (wHat'SWr0nG?) 2020-08-22 10:45:00
一直拿19条出来讲的那些ID,遇到酒驾议题就都消失了
作者:
Hall (找回做研究的快乐)
2020-08-22 10:45:00没用啦 我法匠双手一摊 你们这些法盲去跟立委说啊
作者: StylishTrade 2020-08-22 10:46:00
因为起诉的法条是故意啊 XDDDD要改过失 那你要重新起诉
作者: figgy (*v*) 2020-08-22 10:47:00
好奇这次司法院要怎么甩锅给立法委员
作者:
yoseii (yoseii)
2020-08-22 10:48:00我也支持恐龙法官要淘汰,加例外条款根本没意义
作者:
skytree (天空树)
2020-08-22 10:48:00制度问题啊 不管三权还五权都要互相制衡的 现在有吗?
作者: ocis (愈活愈慢) 2020-08-22 10:49:00
任何没有淘汰机制的位置都会烂,看看行政部门公务员
虽然这个判决我也不满,但是你的论述也很有问题!依法判决是要顾什么社会观感?社会观感就是人治,凭感觉而不是制度!要不要废掉法官,都改投票好了
作者:
Hall (找回做研究的快乐)
2020-08-22 10:49:00司法行政权 依法行使职权,并谋求司法制度之健全、司法业务效提升、司法工作条件充实与裁判品质之提高。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20-08-22 10:50:00推 要建淘汱机制 不要有些不适任的法官乱判
作者:
Hall (找回做研究的快乐)
2020-08-22 10:50:00依照这样司法院已经算是渎职了
作者: s900527 (水) 2020-08-22 10:52:00
又有人在乱说起诉错法条了~~法官可以直接改
作者:
godbar (匈奴)
2020-08-22 10:52:00法律人高高在上不是我们这些法盲贱民可以反驳的啦 说无罪
作者:
Larsie (^^)
2020-08-22 10:52:00这篇正解,难道一审法官是法盲?
作者: qaz223gy (亚阿相界) 2020-08-22 10:52:00
光是杀直系亲属无罪就太夸张了
从无期徒刑到无罪都是法官自由心证的范围ㄛ 反正法律人继续检讨法盲
作者:
skytree (天空树)
2020-08-22 10:56:00法官是全台最屌的职业了 比总统还屌 你完全拿他没皮条XD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0-08-22 10:58:00真奇怪,之前不忍心家人长期病痛帮拔管的被判超重,看来
作者: roger50409 2020-08-22 10:58:00
推爆你拉
作者: phatman (phatman) 2020-08-22 10:58:00
吸毒杀人无罪,那按比例原则,酒驾撞死人也应该无罪
作者:
togmogo (偷鸡摸狗)
2020-08-22 10:59:00只要考上法官基本上就是吃了无敌星星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20-08-22 11:00:00杀人无罪还好吧 何必罢免?选总统比较严重吧
我只回答你的其中一句 是的 法官不必在意社会观感陶片流放制已经是几千年前的事了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0-08-22 11:01:00所以社会舆论也不用在意法官观感阿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20-08-22 11:01:00817: We Care 高雄,We Don't Care 台湾!66666!
作者:
nt880245 (nt880245)
2020-08-22 11:01:00四趴法盲
作者:
xbit (神秘的路人甲)
2020-08-22 11:01:00推 OEC100: 所以社会舆论也不用在意法官观感阿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0-08-22 11:03:00每次看到一堆玻璃心法律人在叫不要喊恐龙法官所以我就继续叫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0-08-22 11:04:00被叫恐龙法官的伤害有受害家属痛吗
依法判决要考虑舆论就学包青天来审乌盆就好,这个case我觉得是在检讨被害人将自己暴露在风险下又不大义灭亲
作者:
ltw89104 (ltw89104)
2020-08-22 11:05:00台湾法匠过太爽 没有免职制度 高级米虫
作者:
brianoj (马可先生)
2020-08-22 11:05:00挖操检讨被害人啦~~~~~~~~~~~中华民国的法律人真的很会
作者:
brianoj (马可先生)
2020-08-22 11:06:00我建议把所有吸毒喝酒醉精神病的都抓去关才不会暴露在风
作者:
ozs (放开双手 仍然一无所有)
2020-08-22 11:06:00法官考上就是天下无敌,根本就跟神一样
作者:
yoseii (yoseii)
2020-08-22 11:07:00不爽的人赶快去连署,我昨天晚上已经连署囉,拉下智障法官
作者:
lulumii (鲁鲁咪)
2020-08-22 11:12:00法律人从师资都有问题
作者:
OTOTO (蚀恶月殴托拖)
2020-08-22 11:12:00刑法的过失是“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也就是不小心
作者:
OTOTO (蚀恶月殴托拖)
2020-08-22 11:13:00的意思。这个案例应该不是不小心吸到毒。
作者: kavlen 2020-08-22 11:14:00
吸毒加杀人还是杀直系亲属无罪太好了呢!司法改革棒棒
好啦 我建议法官废掉 改用投票决定被告有罪无罪 这样最符合舆论情感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0-08-22 11:15:00就是引进德国的自醉行为,但是没引进他们的自醉罚则
作者:
brianoj (马可先生)
2020-08-22 11:15:00开大绝啦 好啦 反正就吸毒棒棒嘛 吸到断片就无罪了
觉得这个案陷入套套逻辑超白烂,又一直开其他副本议题,歪楼是一定的
作者:
brianoj (马可先生)
2020-08-22 11:16:00你各位法匠真的不懂普罗大众在吵什么吗 有社会化吗?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0-08-22 11:17:00既然没有自醉罚则,凭什么用自醉行为帮他解套
陪审也有法官 不知道是谁法学常识有问题还是阅读能力有问题?
不是用自醉行为替他脱罪啊,是就算用原因自由行为还是摆脱不了故意过失的判断
作者: g951753y (Yun) 2020-08-22 11:29:00
推
作者:
MT0114 (Martin)
2020-08-22 11:30:00似乎懂了酒驾撞死人都可以轻判
作者: kkira (基拉) 2020-08-22 11:39:00
法匠真的很棒
作者: nightstory (深夜故事,儿童不宜。号 ) 2020-08-22 11:39:00
推你
作者:
bengowa (几百亿)
2020-08-22 11:43:00智障法律系觉青:不管啦 你法盲 叭叭叭
作者:
gm3252 (阿纶)
2020-08-22 11:44:00推
作者:
kinghtt (万年潜水伕)
2020-08-22 11:47:0019条明明有写,因自己招致或过失导致神智行为不清可以不适用此法条,法官选择无视,这真的无解
作者:
Mood10207 (å¤å•¦å•¦å•¦å•¦)
2020-08-22 11:49:00垃圾法律人
作者:
a16625t (HarryK)
2020-08-22 11:50:00台湾这种司法问题 平常人根本没心跟你在那边选不适任法官我觉得无解
作者:
pool3690 (popfg)
2020-08-22 11:51:00没有退场机制真的爽到翻掉
作者:
k7p83n (薛斗)
2020-08-22 11:52:00推逻辑
作者: flaneurbk (123456) 2020-08-22 11:52:00
我知道拉,是社会问题导致他去吸毒,所以是社会的责任
作者: soxgo (FU**LiLaiXi) 2020-08-22 11:52:00
要有一个吸毒仔砍死法官后,他们才知道怎样判啦
作者: cloudpart2 (云) 2020-08-22 11:52:00
只要思觉失调犯法都无罪
作者: badface 2020-08-22 11:57:00
所以才说台湾是犯罪天堂啊,法匠只会在那法条法条的,不顾社会层面,这样干脆改AI去判决不就好了,输入犯罪证据、精神鉴定等等让电脑去拉法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