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弑母剁头改判无罪 高院7大Q&A回应质疑

楼主: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20-08-22 06:12:09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弑母剁头改判无罪 高院7大Q&A回应质疑
4.完整新闻内文:
弑母剁头改判无罪 高院7大Q&A回应质疑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8/21/phptZF0on.jpg
桃园梁姓男子杀害母亲还剁下头颅从12楼丢下社区中庭,高等法院改判无罪,今天以“Q
&A”回应7大疑问。(资料照)
2020-08-21 20:05:47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桃园梁姓男子杀害母亲还剁下头颅从12楼丢下社区中庭,高等
法院二审昨撤销一审无期徒刑,改判无罪,引发社会非议,高院继昨天开2次记者会说明
之后,今天再度发新闻稿解释各界的质疑,以“Q&A”回应7大疑问。
Q1:为何杀死自己妈妈判决无罪?
A:刑法第19条第1项规定,“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
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刑事诉讼法第301条第1项规定“被告行为不罚
者,应谕知无罪”。
本件被告杀人时,因为施用掺有卡西酮类物质之甲基安非他命毒品,在毒品作用最强期间
,已陷于欠缺辨识行为能力,应属不罚,依上开规定,即应判决无罪。
Q2:施用毒品或饮酒后,陷于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而杀人,是否就会判无罪?
A:刑法第19条第3项规定,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
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仍应负责。(此即是媒体所报导之原因自由行
为)是指:
1、行为人在精神、心智正常时,已有犯罪故意,故意使自己陷入精神障碍状态,实行犯
罪行为。例如:甲想杀乙,但又不敢,故意喝酒,使自己变成精神障碍后,把乙杀死。
2、行为人已有犯罪故意后,偶然因过失陷入精神障碍状态,而犯罪。例如:丙想杀丁,
但一直没有勇气去做,后来因为与戊、己聚餐饮酒,酒醉变成精神障碍,将身旁之戊误为
是丁,动手杀死戊。
3、行为人原无犯罪故意,但客观可以注意自己喝酒或施毒后会有动手打人习惯,但自己
主观却不在意。后来与朋友聚餐饮酒,陷于精神障碍,而将在旁之人打死。
只有符合上面情形,才是属于原因自由行为。合议庭认为被告事前没有杀人犯意,也没有
预见施用毒品后会产生严重精神病症状,及该病状对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所以不符合刑法
第19条第3项的规定。
Q3:本件为何于二审要再次送鉴定?
A:本件于检察官侦查中,由法务部法医研究所鉴定,第一审法院审理中,委托桃园疗痒
院鉴定,惟均未就刑法第19条第1项所规定之“行为时”被告是否陷于欠缺辨识行为能力
部分鉴定,所以高院合议庭审理时,再委由台大医院鉴定。
Q4:本件为何采用鉴定人意见,就认定被告陷于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判决无罪?
A:本件合议庭依卷内证据,认定被告在案发前一日及当日案发前,已有自言自语,幻象
及与现实析离之状况,案发时被告于住家语无伦次的咆哮、叫骂、踹门,于警员到场破门
前之对峙一个半小时期间,仍处语无伦次、行为混乱情状,遭逮捕及至警局亦处亢奋无法
对话情形,入看守所初期仍眼神涣散,无法陈述记忆案发经过,被告入看守所一周,症状
即逐渐消失,进而认定被告在案发时处于甲基安非他命及卡西酮类物质急性中毒引起的精
神病症。此与法务部法医研究所及台大医院精神鉴定结果相同。可知合议庭并非只是鉴定
,即判被告无罪。
Q5:既然因为被告精神障碍而于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而判无罪,为何不对被告施以监护(
保安处分)?
A:被告是因为多重毒品导致行为易常,且卡西酮类是新兴毒品,会诱发急性精神病症发
作,且杀人是在卡西酮物质作用最强期间。又该症状起始时间及消失时间短暂而快速,所
以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而应为施以监护之保安处分。
Q6:判决被告无罪后,为何还可以利用强制处分权,将被告责付给桃园市政府卫生局?
A:刑事诉讼法第316条规定,羁押之被告,经谕知无罪,视为撤销羁押。但上诉期间内或
上诉中,得命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如不能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而有必要情形者,
并得继续羁押之。
所以,判决被告无罪后,法院认定有必要,可将被告责付予适当之人。倘被告于责付中有
逃跑情事,法院亦可继续羁押之。而被告有无药瘾或其他精神疾病,而需要防治,宜经精
神医学专科医生评估。被告住居之桃园市政府卫生局可以依精神卫生法,本其职权提供就
医、心理咨商治疗及其他社区照顾服务,所以合议庭认为桃园市政府卫生局是适宜之被责
付人。
Q7:责付后,有无强制被告就医之效果?
A:责付是刑事诉讼法上,保全被告之强制处分手段,责付后,并无强制被告就医之效果
。但受责付之桃园市政府卫生局得依精神卫生法,协助其由医疗机构之专科医师诊断、鉴
定,视情形设置保护人,或予以保护、送医之紧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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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67661
6.备注:
法律人给你解释了 还不跪下谢恩!!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20-08-22 06:15:00
施用毒药造成辨识行为能力异常,却没有证据以后有再犯可能,问题是也没有证据证明没有再吸毒犯案可能阿
作者: Zeropapa (新时代)   2020-08-22 06:17:00
厉害了,我的岛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20-08-22 06:18:00
免死你废死理由多先不讲,不用关还无罪,甚至连强制就医或加强看管都不打算责令,还跑了就跑了,是心有多大?
作者: oscarwu3041 (梦想家的羽毛)   2020-08-22 06:20:00
乡民才不在乎恐龙说话
作者: wyiwyi (纸片宅)   2020-08-22 06:20:00
死老百姓们只能自求多福别遇见 权贵继续看戏
作者: komorin (森)   2020-08-22 06:21:00
那个原因自由行为根本就法官自由心证,想判无罪就判无罪
作者: autoppp (☆㊣↖☯☁☁☯↘㊣☆)   2020-08-22 06:22:00
判决算合理
作者: komorin (森)   2020-08-22 06:23:00
事发前有没有犯罪故意,完全就是法官说了算,有够可悲
作者: super830827 (叶子)   2020-08-22 06:24:00
作者: viable (《私人创作》)   2020-08-22 06:25:00
法官认同他不知吸毒后会无意识!?这荒谬到跟奥万大女童事件一样了欸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20-08-22 06:27:00
合理在哪?吸毒是不是可以选择的行恶?自己选择了,因此失控杀母,因为恶因自行犯恶果,连各种惩戒都没有,司法之耻司法就是为了公平正义与道德是非设立的,现在公平正义与道德是非荡然无存还好意思发QA说屁话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08-22 06:31:00
原因自由行为以现在确实是套不上去啦==第3项本质是故意利用第19条来脱罪 所以你需要证明他确实知道打完会发疯 实务上这个证明=他有没有发疯前例
作者: polyasia (风忍)   2020-08-22 06:35:00
荒谬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08-22 06:36:00
现在最重大概就改用过失致死吧== 这种案子87%会被最高院打下来 还能搞很久
作者: MK250 (键盘)   2020-08-22 06:36:00
Q4的回答跟新闻上警员的说法差很多?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20-08-22 06:37:00
有够荒谬,这是自己服用毒品导致的意识不清楚耶 ??
作者: ElsaKing (Hushpuppy)   2020-08-22 06:38:00
第一条就有严重缺陷 所谓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 应该放在先天及疾病上 现在被拿来扩大解释成吸毒造成也算 吸毒本身即是违法 违法造成行为不违法 不是扩大解释是什么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20-08-22 06:39:00
最强期间,很好,资进党继续。
作者: av08 (甲甲让爱滋生)   2020-08-22 06:41:00
因为没辨识能力所以无罪低能法匠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08-22 06:42:00
这部分 还真的没缺陷 因为吸毒跟杀人两个是分开看的==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20-08-22 06:42:00
司法改革
作者: ElsaKing (Hushpuppy)   2020-08-22 06:43:00
Q2明明是3 不知道吸毒会产生精神症状可以当理由根本鬼
作者: dsfrf (铜嘘哥)   2020-08-22 06:43:00
恐龙法官没错,杀人犯无罪。那我们只好检讨死者过失惹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08-22 06:43:00
19条不是刻意把两个切开 相反他是能例外的把两个行为
作者: ElsaKing (Hushpuppy)   2020-08-22 06:44:00
都可以去吸毒? 通篇根本鬼扯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08-22 06:44:00
拉在一起的手段
作者: xbit (神秘的路人甲)   2020-08-22 06:45:00
所以恐龙是怎么知道凶嫌不是故意吸毒弑母的.心灵透视吗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08-22 06:45:00
这次最有问题的点 大概是原因自由行为可以成立过失为啥直接跳无罪了这个问题 就是那句无罪推定啊==
作者: dsfrf (铜嘘哥)   2020-08-22 06:46:00
Q 87 .死者过失为何 ,A: 你他妈当年叫你爸把杀人犯射到墙上,你台女就不会被自己生出的杀人犯杀死。还制造社会问题害邻居房价下跌没人敢买,台女增加恐龙法官工作量罪无可赦。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08-22 06:48:00
现在实务就是检察官要提出他以前吸完有疯过 没有就谢谢再联络
作者: oscarwu3041 (梦想家的羽毛)   2020-08-22 06:50:00
第19条是从半个世纪前的日本刑法典抄过来的 后来日本有发生少年砍头颅的案件 适用这条一项 因此国内就有人呼吁修法
作者: gn01693664 (十几分钟)   2020-08-22 06:53:00
大家都是法盲
作者: en90508 (EN)   2020-08-22 06:57:00
吸毒是违法的,作了违法的事导致无辨识能力,这样不罚...这是法律问题还是法官问题
作者: xbit (神秘的路人甲)   2020-08-22 07:03:00
那酒驾开车撞死人也应该不罚阿.一样都是导致无辨识能力..
作者: TsccNick   2020-08-22 07:03:00
我宁愿当这种法盲,也不要当智障
作者: pigc   2020-08-22 07:03:00
抄起来,以后知道怎样才无罪了
作者: laersai (sai)   2020-08-22 07:06:00
学校、媒体都有宣导毒品的危害,怎么可能不知道吸食毒品有可能意识不清!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08-22 07:07:00
没错 所以才修185-3出来专抓酒驾==
作者: JOKO58802218 (钢铁加鲁鲁)   2020-08-22 07:11:00
法理情,懂!?
作者: t19960804 (泥好吗)   2020-08-22 07:22:00
笑死 没吸毒都知道会神智不清 更何况是个吸毒仔 台湾法律牛逼
作者: mimiLin5566 (咪咪林5566)   2020-08-22 07:25:00
吸毒不知道会产生严重脱序行为?你智障吗
作者: likeapig (想换电脑)   2020-08-22 07:27:00
囉嗦一堆, 问法官砍的是你妈的头你能不能接受啦
作者: mimiLin5566 (咪咪林5566)   2020-08-22 07:27:00
还好意思领纳税人薪水,比垃圾还不如
作者: yanis (∀⊥S!┘∀Σ)   2020-08-22 07:31:00
好喔...吸毒不会影响精神不会high 那还吸屁毒 XD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说)   2020-08-22 07:33:00
那今天没死半残又要怎么判
作者: face (你只能到此为止)   2020-08-22 07:34:00
大家其实对法律人很好了,大家都怕被告
作者: samwu995 (ftir)   2020-08-22 07:34:00
大人我说无罪就是无罪,不会再犯就是不会,再犯看谁倒楣
作者: face (你只能到此为止)   2020-08-22 07:35:00
很多话不敢说太明白,希望法律人能自重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20-08-22 07:39:00
跟法官讲逻辑?
作者: lesnaree2 ( )   2020-08-22 07:40:00
客观上 没人能预知吸毒后的后果啊那吸毒的人本来就要承担这个未知的后果
作者: superprada (无心)   2020-08-22 07:48:00
自打脸吗?Q2第二个情形跟第三个情形都可以解释凶嫌出手的原因啊
作者: SkyShih (天行者)   2020-08-22 07:56:00
跟台女自助餐一样的诡辩,自以为的女权,我呸
作者: Sinkirou (Sinkirou)   2020-08-22 07:59:00
法官收很大欧,连高院都发声明
作者: jo4 (jo4)   2020-08-22 08:04:00
地院判无期是不是也要来一篇 地院法官这么没水准?
作者: kicker (kicker)   2020-08-22 08:10:00
垃圾法院
作者: sunnyyoung (搔你痒)   2020-08-22 08:11:00
不重要 何时能看到法官被吸毒仔给...
作者: kicker (kicker)   2020-08-22 08:11:00
有人会为了杀人去吸毒?法院又怎么知道是不是 通篇狗屁法律人的程度就这样?还有人说不是每个法官都恐龙 结果法院还出来辩护
作者: xvited945 (sk0k0)   2020-08-22 08:15:00
念了一辈子法律程度就这样?法匠
作者: pierrotmonam   2020-08-22 08:20:00
合理判断这三位法官是恶意装白痴想要引起社会骚乱。。。
作者: GENU (中华民国万岁!!!)   2020-08-22 08:39:00
垃圾政府
作者: hcid (梦想天空)   2020-08-22 08:46:00
垃圾判决就是要嘘
作者: KIOA (东巴)   2020-08-22 08:46:00
杀人是事实。判无罪...真的是读书读到脑袋秀抖。
作者: eayterrr   2020-08-22 08:52:00
希望以后有人吸毒杀法官 呵呵
作者: rain51080530 (小赖)   2020-08-22 08:56:00
虽然看得懂 不过群愤难平 不用跟拒绝理解的人争论啦
作者: hahaha021225 (安安你好)   2020-08-22 09:21:00
全部推给地方卫生局了
作者: emega (^^~)   2020-08-22 09:31:00
白痴法官 难怪台湾不能加入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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