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20-08-21 08:30:33※ 引述《DDDDRR (QQ)》之铭言:
: 桃园梁姓男子2018年间吸毒后斩首母亲,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审却逆转改判无罪,掀起社会一面倒的抨击。对此,法务部长蔡清祥20日亲上火线,坦承这样的判决是有问题的,法官错误引用法条,可能会让人以为只要吸毒或喝醉“失去辨识行为违法之能力”,就能为所欲为、逃避责任。
: 回顾这起杀母案,梁男2018年10月某日晚间吸食安非他命之后,因为精神不稳定与母亲发生口角,竟然失控持刀追砍,还将母亲的头颅斩断,再从12楼住处的阳台往下丢进社区中庭,见到警方到场仍激动反抗,最后被优势警力压制逮捕,并在检方讯后依家暴杀人罪提起公诉。
中华民国刑法 第 19 条
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
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
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
减低者,得减轻其刑。
前二项规定,于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不适用之。
有没有板上懂法律的乡民或法律人乡民来说明一下这个刑19第三项是怎么解读的?
我感觉法务部长的解读好像比较合理
但如果法务部长的解读是学校教学&实务标准,那二审法官摆明在打假球了吧?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20-08-21 08:31:00
吸毒喝酒就故意啊
原因自由行为一堆问题法律系人就吵不完,还分构成要件模式跟例外模式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20-08-21 08:33:00
酒驾也不是故意要撞死人啊 那加重个屁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20-08-21 08:33:00有人的看法是 他要在陷入无辨识能力前 能预见结果才能用喔能不能预见这件事情就可以吵翻天了
作者: phina005 2020-08-21 08:34:00
一年之内讨论了N次19条,不改就是不改
作者:
nergal126 (summicron)
2020-08-21 08:35:00帮上面白话一下 就是酒驾一看撞人机率高 吸毒谁知道他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0-08-21 08:35:00法务部长的解读就是他个人的高见,可不是啥正解
作者: muchu1983 (贝努) 2020-08-21 08:35:00
法治就是个笑话 算他妈衰拉生养了一个凶手 全部无罪
作者: max60209 (人åƒç„¡é•·) 2020-08-21 08:40:00
只要做得到不明显为杀人吸毒 再找好律师 杀人就不违法?
作者: CjackC (颉哥) 2020-08-21 08:40:00
楼主他们就是低能 不是你看起来
简单来讲就是刑法总则一堆条文都是要互相结合来结合去单看一条条文常会有一堆误解
作者:
EatMe37 (= ==")
2020-08-21 08:41:00那酒驾咧?? 我本来不想开车 都是因为喝醉了莫名其妙开了
作者: CjackC (颉哥) 2020-08-21 08:42:00
酒驾是经过很多修法的 正常也应该无罪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20-08-21 08:43:00其实争点就是在能不能预见啦 这个人吸毒很久啦 只要找找看
作者: shinkiro (Shinkiro) 2020-08-21 08:44:00
靠杯三小,立法院都党国遗毒
作者:
EatMe37 (= ==")
2020-08-21 08:45:00可是这"法盲"的解释 还比较贴近大众的认知理解耶...
作者: murmur168 2020-08-21 08:45:00
自由心证
无法提出证据证明是吸毒前有犯意,那就只能论自罪行为不罚
这例子一出应该是只要不明显为了杀人吸毒就可以请律师帮你脱罪了,hen棒
酒驾罚的是你上车开车啊,除非你最到不知道不知道自己开
作者: roy11111 (roy) 2020-08-21 08:48:00
酒驾没什么好讲的呀,大部分的情况都能预见之后要开车上路吧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0-08-21 08:48:00对阿,记得去找个好律师喔,hen棒
作者:
EatMe37 (= ==")
2020-08-21 08:49:00但法律是可以被解释的 所以到底是法律人作茧自搏还是大众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0-08-21 08:49:00大众的认知理解就是死刑保平安阿
作者:
EatMe37 (= ==")
2020-08-21 08:50:00法盲呢!?Y
作者:
nt880245 (nt880245)
2020-08-21 08:50:00你只要长期吸毒就可以了
酒驾主要是因为现在构成要件有明确规定标准降低举证难度,不然更早期就一堆主张是自醉行为而无罪
作者:
EatMe37 (= ==")
2020-08-21 08:53:00一定要修法吗? 大法官解释不行??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20-08-21 08:54:00@imbcall 本案被告没有吸到破掉阿 他是吸毒后"急性"辨识能
作者:
LaAc (深渊战士)
2020-08-21 08:54:00嗑药嗑到身体坏掉换无罪很赚吧,反正这种人也没什么有价值的人生了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20-08-21 08:55:00力下降 跟杀警案那个一样 都是临时急性辩识能力下降XD
作者:
Arnol (还是太浅了)
2020-08-21 08:56:00我喝了酒也没预知要开车啊 莫名其妙就开车了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20-08-21 08:56:00没什么有价值的人生 所以放出来又吸毒然后再度杀人就 ...
作者:
window77 (window)
2020-08-21 09:01:00故意或过失 不是故意 但有过失啊
楼楼上如果犯案后被检察官翻出你现在这句话就证明是为了撞死人而故意酒驾 有罪
作者:
Arnol (还是太浅了)
2020-08-21 09:04:00好荒谬的逻辑喔 所以没翻到就代表没刻意 可考虑无罪? XDDDD
作者:
EatMe37 (= ==")
2020-08-21 09:05:00吸毒也可以预见会丧失心智行为能力啊
作者:
Arnol (还是太浅了)
2020-08-21 09:05:00法律人逻辑真的好奇葩,不愧是天龙人
作者:
simata (gogogo)
2020-08-21 09:06:00吸毒不就故意或过失 垃圾政府
作者:
Arnol (还是太浅了)
2020-08-21 09:06:00喝醉酒砍人显然也不能预见吧~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20-08-21 09:07:00
法律人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贱民管不著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20-08-21 09:07:00里面到底哪里有提到要能预见结果了?
作者:
Arnol (还是太浅了)
2020-08-21 09:08:00有翻到你就举证啊,没翻到当然代表没刻意犯意啊 lol 笑死人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20-08-21 09:08:00并不会一致,跟实质影响力一样,采什么说法官变很大,所以那些只会牵拖立法甩的一干二净的低能学徒一样是法匠共犯
作者:
EatMe37 (= ==")
2020-08-21 09:09:00故意把自己搞到丧失辨识能力 之后可以开无双一切免责
作者:
Arnol (还是太浅了)
2020-08-21 09:09:00拜托天龙法律人不要讲些自己都说服不了的话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20-08-21 09:09:00"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 有人加进文字上没有的概念了
作者: gene51604 (sexyiron) 2020-08-21 09:09:00
法院认定它完全无辨识能力比较重要啊 但这就自由心证
作者:
nt880245 (nt880245)
2020-08-21 09:10:00免死金牌你难拿 但台湾可以拿的也不少呀
作者: mimiLin5566 (咪咪林5566) 2020-08-21 09:12:00
一堆低级垃圾,没训练好就出来当法官,都在混
作者:
Arnol (还是太浅了)
2020-08-21 09:13:00妈勒 原Po连法律"见解"也要求要修法? 拜托可不可以读点法
作者:
EatMe37 (= ==")
2020-08-21 09:15:00说到底就是法匠训练上出了问题啊
作者:
lanstype (lanstype)
2020-08-21 09:16:00这漏洞? 还是要补上吧 不然每个吸毒的哪天心情不爽杀人都有机会用这条法律脱罪 只要说我ㄎㄧㄤ了
作者: yun0112 (Yun) 2020-08-21 09:16:00
最常举的例子就是为了杀人喝酒壮胆,这种就会用原因自由行为就把认定有无责任能力的时间点往前拉到你喝酒的时候来判断19条要动应该很困难,重点放在保安处分去补比较重要
笑死,法官见解一致,你法律人来洗地的喔?不对呀?你不是法律人啊?啊这个真的就问题很大,不然一二审差那么多耶。
作者:
EatMe37 (= ==")
2020-08-21 09:25:00运作方式是依照法官见解 那为何要修法而不是修正见解??
作者:
Tsengkt (收心)
2020-08-21 09:26:00应是若“失去意识”这行为是自己干的 自己喝酒 吸毒要罚
作者: lancer0960 (lan) 2020-08-21 09:27:00
法律人即使下地狱也会抱着六法全书呛阎罗王法盲
作者:
Tsengkt (收心)
2020-08-21 09:27:00但被灌酒 灌毒不罚 或精神病也非自己可控 故也不罚…
作者: MarXXXX (der Abgrund) 2020-08-21 09:31:00
就是喝酒吸毒前已经有预见杀人的可能性 就不可减刑
作者:
iam0718 (999)
2020-08-21 09:32:00法律人初一十五不一样又不是第一次看到
作者: Blackshirt (GalleryS CEO) 2020-08-21 09:35:00
酒驾有道交条例可以罚啊 没什么可争的
法律有庞大的架构,造成许多理论不同,法条解释用法不同。一点一点的误差累积,最后造成离谱的判决。如果法官继续怪法条立法不严谨,不依照现实修正用法,实务上,不可能有所有法律理论上没漏洞的法律。只要高高在上的法官,继续象牙塔般的判决,到时候漏洞永远存在。
作者: duckweedgina ( ^^) 2020-08-21 09:45:00
喝酒、吸毒、精神病停药都是自己造成精神耗弱或丧失,至于预见?他们都不在乎会发生什么了,发不发
作者: roy11111 (roy) 2020-08-21 09:46:00
一、二审的见解都一致好吗,都认为不适用第三项结果为什么会差那么多,因为一审认为第1项,二审认为第2
其实法律搞出甲乙丙说的状况真的很鸟 立法理由就应该写清楚,不应该给这些法匠这么多解释的空间
作者: roy11111 (roy) 2020-08-21 09:48:00
这差别也是因为鉴定判断的吧
作者:
nt880245 (nt880245)
2020-08-21 09:49:00理科很多都有依据现实去修改理论物理定律也是需要现实去验证才知道
作者: uwptd (è€çŒ´) 2020-08-21 09:49:00
法匠 vs. 法盲
作者: duckweedgina ( ^^) 2020-08-21 09:49:00
鉴定判断跟原因自由行为是两件事
作者:
Elvis0617 (Elvis0617)
2020-08-21 09:58:00行政大剌剌干预司法,好奇大法官怎么看这个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