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闻得知:
病患无症状
8/5入境,入住检疫旅馆,
8/15号 仍无症状,被问是否同意筛检(Y/N?)
用公费筛检无症状居家检疫者,验出该员确诊。
同状况受检验者占多少人?
所有无症状被检验者是否为研究收案?
如果是研究收案,以不符规定使用公费的方式收案,可能会有图利渎职的问题。
如果是为了防疫着想,只是为了抓漏网之鱼,
理论上应该彰化县政府拨特别预算,
并报经主管机关同意来扩大检测。
(毕竟受检测者在第10天,仍在14天隔离期内)
引述《leavez (XD)》之铭言:
: 请问一下
: 彰化筛检是花谁的钱
: 如果自费我没意见喔 而且很感谢
: 如果花纳税钱那我会很不爽喔
: 为何不是先帮我检查而是帮彰化人
: 是不是瞧不起我们隔壁的云林人
: 难道病毒会分县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