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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男店员骗国二妹进柜台!二度“掀衣猥亵”...她崩溃向社工哭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13/1783609.htm
记者陈羿妏/新北报导
新北市某国中合作社2018年间传出一起猥亵事件!林姓店员于上班期间,见店内仅一名国
二女学生小欣(化名)前来购买食物,竟大起色心把小欣骗进柜台内,掀衣摸其胸部,猥
亵得逞。对此,日前新北地院依对未满十四岁女子猥亵罪,判林男1年2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于2018年12月间两度对小欣猥亵,第一次林男以挥手方式示意小欣走进柜
台后,先喊出“我可以摸你吗?”,随即掀开小欣上衣,抚摸其胸部,猥亵得逞,孰料,
7天后林男竟再度将小欣骗进柜台内乱摸,甚至以嘴吸吮胸部,直到小欣于安置期间向社
工透露自己的遭遇,才终于揭开林男狼行。
小欣提到,林男曾询问过她几年级、几岁,而她也告诉对方,自己目前未满13岁,国二而
已,怎料,当下林男问她“我可以摸你吗?”,接着身体就遭侵犯,另外她当时怕林男会
动手,才不敢拒绝,默默隐忍。
林男侦查时称,他已任职6年,小欣每天早上都是第一、二个来合作社拿早餐的学生,因
此对小欣有印象;然而,林男于法院辩论时,却改口称,不知道小欣的年纪、年级,他实
际上只在合作社工作3个月,当时仅认为小欣不像一般国中生,体型蛮成熟,也觉得比别
人丰满。
法官调查,林男可从制服绣的学号、姓名,辨识出小欣的年龄、身分,明显说词前后不一
,另外,林男身为学校合作社员工未能谨守分际,竟为满足一己性欲,对小欣施行猥亵动
作,实有不该。对此,新北地院考量林男否认犯行,目前尚未与小欣达成和解,审酌后依
对未满十四岁之女子为猥亵之行为,共二罪,将林男判刑1年2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