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ynewid (before sunshit)》之铭言:
: 一群愚民
: 人家财政部上次就暗示过了
: 实务上已经改用公司取得不动产
: 以取得股权代替取得所有权
: 囤房不就是算人头?
: 愚民以为自然人才是人
: 不知道公司法人也是人
: 刚好现在成立公司简单的要命
: 一百间房就开一百间公司
: 一人才一间房
: 没有人囤房喔
: 嘻嘻
: 人家财政部上次就说
: 税基才是重点
: 税基就是地方政府的权限
: 你各位愚民与其囤房税自high
: 不如要求把税基权限提高到中央
: 算了
: 阿肥说再多
: 囤房税仔程度太差也看不懂辣
小弟不懂,囤房税就算真执行,还是有很多漏洞可以钻
像上面讲的成立公司改以法人持有
而且实际执行也会有很多争议窒碍难行
例如,所谓的"第三栋课税",若三栋在不同地点又不同坪数
那究竟该以哪栋为"第三栋"作为课税基准??
又假如是一间房子是共同持有(常见于不动产继承),那这到底要如何认定??
再者囤房税的目的是防止炒作
那现在一堆建商跟有钱人都在囤地,这样要不要连土地也一起课税??
这些争议没解决,贸然推行囤房税只会制造更多问题难以执行
小弟觉得很奇怪,既然政策目的是为了打房
与其推一个设计复杂,一般民众难以理解
实际执行又容易产生争议的屯房税
那为何不干脆推不动产全面国有化?
政府发行债劵,强制国有化所有土地产权,并用债劵补偿原持有人
或制订价格天花板
用法律限制不动产交易/租赁的价格上限
又或者,比照股市的涨幅限制,规定本年度的房价/租金涨幅不得超过前一年的通膨率
比起囤房税,这样的机制不是争议较小,而且一般民众也比较容易理解吗?
这些制度设计明明就比囤房税更好
为何舍易行难搞出个难以执行的屯房税提议?